以《易》解《恒先》六则

作者:赵建功

《周易》虽然长期被公认为儒家首要经典,但它与道家在许多层面同样灵犀相通。上博楚简《恒先》这篇道家新文献就是又一个新佐证。[①]《周易》为我们更好地理解《恒先》提供了不可替代的重要参照,这就再次显示出《周易》作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的永恒思想魅力。本文即试图以《周易》为主要参照,来对《恒先》中的一些词句略作疏释,以就正于读者方家。

一、恒先无,有朴、静、虚:朴,大朴;静,大静;虚,大虚。

绝大多数学者读此句为“恒先无有,朴……”,我认为应读为“恒先无,有朴……”,其证有六:(1)“无”与“虚”古韵同属鱼部,正好押韵,而“有”属之部,与“虚”不很谐韵。古文献中“虚静”(含“虚”与“静”并举之例)比“静虚”(含“静”与“虚”并举之例)更为常见,《恒先》下文即有“虚静”,在此用“静虚”而不用“虚静”,当即有与“无”押韵之故。(2)读“恒先无,有朴、静、虚”,则以“恒先”为“恒”之“先”、以“恒”为“道”更加顺理成章,更合文本原义,该篇下文“气是自生,恒莫生气”即是明证。(3)相对而言,在道家的文献中,“无”的名词意味更浓,如《老子》十一章的“当其无,有车之用”和四十章的“有生于无”,《庄子·天地》的“泰初有无”;“无有”的动词意味更浓,如《老子》十九章的“盗贼无有”。考虑到《恒先》与《老子》在遣词造句和思想上有着非同寻常的内在关联,《恒先》此句之“无”与《老子》“有生于无”、《庄子·天地》“泰初有无”之“无”更加相似,如此理解更合文义。(4)读为“恒先无,有朴……”,则其中之“恒”、“无”、“大”与下文“有气焉有有”之第三个“有”、“唯一以犹一”之“一”,正好与《庄子·天下》“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②]密切应合,如同《老子》与之密合一样。(5)《庄子·天地》云:“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名。”其“泰初有无”与“恒先无”正相对应,[③]“泰”与“恒”正相对应,[④]“初”与“先”正相对应,“有无”与“无”正同。(6)这两种读法在语意上的差异微乎其微,但相对而言,读“恒先无,有朴……”,文气更加顺畅,文义更加明达,文法更合常规,与《恒先》全篇和整个中国思想史更加契合。因此,读“恒先无有,朴……”虽然亦无不可,且“无有”确为古代文献所习用,但其文气有些不顺,不如读“恒先无,有朴……”文从字顺,韵谐意通。浅野裕一先生读法相似。[⑤]

李零先生已指出,“恒先”也见于帛书《道原》开篇,[⑥]并云:“‘恒先’是‘道’的别名。……就是指先天地而生,独立不改,周行不殆,作为永恒创造力的‘道’。”李学勤先生主张:“‘恒先’在此应当连读,作为一词……‘恒’与‘常’通。所以‘恒先无有’即‘常无有’。”[⑦]庞朴先生则认为:“或谓恒乃常,‘恒先无有’即‘常无有’,不确;以‘先’字无着也。”[⑧]

以“恒先”连读,作为一个复音词,固无不可,但鉴于“恒先”在古文献中极为罕见,帛书《道原》虽有一例,但颇可疑,[⑨]而“恒”与“常”则互通[⑩],在古文献中常用作“道”的同义词,故在此以“恒先”为“恒”之“先”,以“恒”为“道”,似更合文义,该篇下文“气是自生,恒莫生气”即是明证。在文献中“常”和“恒”皆可直接指代“道”,如《老子》第十六章“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国语·越语下》“因阴阳之恒,顺天地之常”,帛书《经法·论约》“不循天常”,《庄子·天道》“天地固有常矣”,《荀子·天论》“天行有常”,等等。考虑到古文献因避汉文帝讳有改“恒”为“常”之例,许多“常”也许原本就作“恒”,而在帛书《老子》和楚简《老子》中,通行本《老子》中的“常”即多作“恒”。陈鼓应先生已经提到:“帛书《老子》‘恒’字出现28次之多”。[11]

从文字学上来考察,“恒”字渊源甚古。殷人先祖即有一位王恒。[12]《周礼·春官·司巫》:“国有大烖,则帅巫而造巫恒。”其以“恒”为名,说明“恒”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具有特殊意义的关键字。今本《归藏》、《周易》和帛书《周易》皆有“恒”卦。王家台秦简《归藏》有“恒我”卦,多数学者认为“我”系衍文,林忠军先生则提出“我”“决非衍文”。[13]无论如何,其与今本《归藏》、《周易》和帛书《周易》“恒”卦的紧密相关都是不言而喻的。

在今本《周易》和帛书《周易》中,“恒”卦都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地位。[14]在今本《周易》中,“恒”卦是第32卦,为下经第一对卦之一。在帛书《周易》中,“恒”卦也是第32卦,为上半部经之殿卦。同时,今本《周易》对“恒”卦的义理内涵给予了鲜明深入、热情洋溢的阐扬。其卦辞曰:“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九三爻辞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彖传》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通行本《周易·系辞上》之“大极”在帛书《系辞》中作“大恒”,也许不只是一个偶然的笔误或混用,而可能有某些值得深思的思想意蕴。

《尚书·汤诰》:“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论语·子路》:“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帛书《经法·道法》:“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帛书《经·三禁》:“行非恒者,天禁之。”《庄子·庚桑楚》:“人有修者,乃今有恒;有恒者,人舍之,天助之。人之所舍,谓之天民;天之所助,谓之天子。”长沙子弹库楚帛书:“时雨进退,亡有常恒。……建恒怀民,五正乃明。”由此可见,与“恒”相关、以“恒”为重的文献不胜枚举,足证“恒”在古人(尤其是古楚人)心目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饶宗颐先生就此指出:“‘恒’的道理,在楚人的著作和记录中,特别流行,……楚俗对于‘恒’这一观念的重视,殊非偶然。”[15]由此可见,以“恒”为最高范畴的《恒先》再次现身楚地,当亦殊非偶然。

全句意为,“恒”(道)起初是“无”(但这个“无”不是啥也没有),它以“朴、静、虚”的形式“有”(存在)着,而这个“朴、静、虚”不是一般的“朴、静、虚”,而是最高程度的“朴、静、虚”。郭齐勇先生指出:“《恒先》首句偏重于讲道的原始性、绝对性、无限性、先在性、超越性、终极性,是最高的哲学抽象,偏重于讲道之体。”[16]陈静先生主张:“道家对人类文明持发生说的立场,需要以宇宙之初的朴、静、虚、一来对应于人类文明发生前的淳朴,以此建立起‘反朴归真’的‘反’的思路。”皆精当可从。

二、有或焉有气,有气焉有有,有有焉有始,有始焉有往。

“往”指“始”后生生不息、充满无限可能性和丰富性的永恒化生过程,相当于《老子》第二十五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之“逝”、“远”。帛书《经·本伐》:“道之行也,由不得已。由不得已,则无穷。”《周易·系辞上》:“往来不穷谓之通。”《周易·序卦》:“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有始焉有往”与下文“求欲自复”遥相呼应,正合《周易·泰·九三》“无往不复”之理。

三、求欲自复,复生之生行。

1、复:返也,返回,返本归真。《尔雅·释言》:“复,返也。”《周易·复》:“复:亨。”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何妥曰:“复者,归本之名。”《周易·复·彖》:“‘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周易·杂卦》:“复,反也。”

2、复生之生行:返回天生本真的生长正道。《老子》第十六章:“夫物云云,[17]各复归其根。”《周易·乾·彖》:“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朱熹《本义》:“各正者,得于有生之初。”《周易·序卦》:“复则不妄矣。”《庄子·齐物论》:“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

“复”在《周易》和道家文献中是一个重要范畴,在《恒先》中亦然。在其短短512字[18]的正文中,包含“复”的命题就有“求欲自复,复生之生行”,“唯复以犹复”,“恒、气之生,因复其所欲;明明天行,唯复以不灋”,“举天下之生同也,其事无不复”,等等,且都是一字千钧,掷地有声,足见其非同寻常。董珊博士就此指出:“《恒先》认为‘复’是天之运行的最根本原理和动力所在,唯有‘复’的存在,‘天’才能得以正常运行而不废止。”

在《恒先》等道家文献看来,“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即万物本有天赋自身的本真之道,但事物在自身欲求的驱使下,常常会偏离其本真之“所然”、“所可”,与此同时,所有事物又都“求欲自复,复生之生行”,都想要返本归真,返回天生本真的生长正道,事物就在这种内在张力中逐渐成为其自己。传世道家文献常见这种思想,甚至所用语汇都很类似,如《老子》第十六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云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庄子·秋水》:“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庄子·在宥》:“万物云云,各复其根。”

四、浊气生地,清气生天。气信神哉!云云相生,信盈天地。

1、神:神妙莫测。《周易·系辞上》:“阴阳不测之谓神。……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周易·说卦》:“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

2、云云:迄无确诂,联系上文“浊气生地,清气生天”,及《老子》第三十二章“天地相合,以降甘露”、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周易·泰·彖》“天地交而万物通”等,“云云”当借为氤氲或絪缊,或读如字,指天地阴阳二气交感绵密之状。《周易·系辞下》:“天地絪缊[19],万物化醇。”陆德明《经典释文》:“絪,本又作氤,同,音因。缊,本又作氲,纡云反。”李鼎祚《集解》引虞翻云:“天地交,万物通,故‘化醇’。”孔颖达《疏》:“絪缊,相附着之义。言天地无心,自然得一,唯二气絪缊,共相和会,万物感之,变化而精醇也。天地若有心为二,则不能使万物化醇也。”朱熹《本义》:“絪缊,交密之状。醇,谓厚而凝也,言气化者也。”来知德《集注》:“絪,麻線也。缊,绵絮也。借字以言天地之气缠绵交密之意。醇者,凝厚也,本醇酒,亦借字也。天地之气本虚而万物之质则实,其实者乃虚气之化而凝,得气成形,渐渐凝实,故曰‘化醇’。”王夫之《内传》:“絪缊,二气交相入而包孕以运动之貌。”高亨《大传今注》:“絪缊借为氤氲,阴阳二气交融也。”诸说虽略有差异,但于“絪缊”则异曲同工。

有学者似受《老子》第十六章“夫物云云”、《庄子·在宥》“万物云云”等的影响,而训“云云相生”之“云云”为众多、万物。此训虽然亦似可通,但终觉于义未洽,与上下文不太谐调,显得较为突兀。李锐先生说:“《恒先》篇谈到了天地,虽没有明说万物,但是其‘云云相生’,也暗含有‘万物’之意。”[20]也仅仅可以说“暗含”而已,恐不可把“云云”直接训为万物。然而,如果以“气信神哉”之“气”(天地阴阳二气)为“云云相生”的主语,将“云云”训为天地阴阳二气交感绵密之状,则与上下文及中国思想史契合无间。

全句意为,元气中的重浊之气生成地,轻清之气生成天。气真是神妙莫测啊!阴阳二气会合交融,二气及其生成的万物就充盈于茫茫天地之间。 

五、明明天行,唯复以不灋。智既而亡思不天。

1、天行:天道。《周易·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王引之《经义述闻》第二“乾行也”条:“《尔雅》:‘行,道也。’天行谓天道也。《晋语》:‘岁在大梁,将集天行。’韦昭《注》曰:‘集,成也。行,道也。言公将成天道也。’是古人谓天道为天行也。天行健,地势坤,相对为文,言天之为道也健,地之为势也顺耳。……若解为运行之行,则与地势之势文不相当矣。《蛊·彖传》:‘终则有始,天行也。’《剥·彖传》:‘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复·彖传》:‘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皆谓天道。”

“灋”读为廢,废止。“明明天行,唯复以不灋”意为,昭昭天道,只有返本归真之道永远不会废止。

2、智既而亡思不天:人的所谓智慧一旦停止肆意妄用,则其思想没有不合天道、通于神明的。“亡思不天”与《周易·乾·文言》“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光辉命题相得益彰,正可相互发明。

这种绝弃人的小聪明以遵循天道、顺其自然而为的思想是道家的典型特征,在道家文献中俯拾即是,如《老子》第十六章:“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庄子·大宗师》:“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庄子·天地》:“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庄子·天道》:“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知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大平,治之至也。”《鹖冠子·天则》:“天者,捐物任事,故能莫宰而不天。”《鹖冠子·度万》:“天者神也,……所谓天者,非是苍苍之气之谓天也,……言其然物而无胜者也。”《淮南子·原道》:“达于道者,不以人易天,外与物化,而内不失其情。……圣人不以人滑天,不以欲乱情,不谋而当,不言而信,不虑而得,不为而成,精通于灵府,与造化者为人。”

“智既而亡思不天”与该篇“先者有善,有治无乱;有人焉有不善,乱出于人”密切相关,可以结合起来看。正因为《恒先》作者有对“先者有善,有治无乱;有人焉有不善,乱出于人”的清醒认识和深刻忧患,所以才会提出“智既而亡思不天”的光辉命题。它反映了《恒先》作者所代表的道家思想家对人类智慧及其所创造的文明的冷静反思和根本怀疑,对这种所谓智慧和文明的异化倾向的深邃洞见和严厉批判,以及对人类克服异化、重返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境界的殷切期望和无限神往。

此句李零先生读作“知既而荒思不殄”,庞朴、廖名春、郭齐勇、陈静诸先生从之。李锐先生读为“知几而亡思不天”。[21]丁四新先生倾向于读“知既而亡思不天”。[22]亦皆可通。

六、凡言名,先者有疑,妄言之,后者学比焉。

1、疑:当读为拟(擬),训为摹拟,拟度。“疑”与“拟”常可通假,如《周礼·春官·司服》:“为大夫士疑衰。”郑玄《注》:“疑之言拟。”《庄子·天地》:“博学以拟圣。”《淮南子·俶真》“拟”作“疑”。

《说文》:“拟,度也。”段玉裁《注》:“今所谓揣度也。”《礼记·燕义》:“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郑玄《注》:“疑,自下上至之辞也。”孔颖达《疏》:“疑,拟也,是在下比拟于上,故云‘自下上至之辞也’。”《周易·系辞上》:“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云:“自上议下称拟。”圣人须以很高的视点总览洞察天下之赜,然后才能“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故曰“自上议下”。韩康伯《注》:“乾刚坤柔,各有其体,故曰‘拟诸形容’。”孔颖达《疏》:“‘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者,‘赜’谓幽深难见,圣人有其神妙,以能见天下深赜之至理也。‘而拟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诸物形容也,见此刚理,则拟诸乾之形容;见此柔理,则拟诸坤之形容也。‘象其物宜’者,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若象阳物,宜于刚也;若象阴物,宜于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此以“拟度”释“拟”。程颐曰:“圣人见天下深远之事,而比拟其形容,体象其事类,故谓之象。”[23]此以“比拟”释“拟”。

《周易·系辞上》:“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韩康伯《注》:“拟议以动,则尽变化之道。”孔颖达《疏》:“‘拟之而后言’者,……圣人欲言之时,必拟度之而后言也。”程颐曰:“拟度而设其辞,商议以察其动,‘拟议以成其变化’也。”[24]皆释“拟”为“拟度”。

“妄言之”即常语“姑妄言之”。《庄子·齐物论》:“予尝为女妄言之,女以妄听之。”“先者有疑,妄言之”与《周易·系辞上》“拟之而后言”颇为吻合,应该不是纯粹的巧合。此是“先者有疑”之“疑”当借为“拟”的又一明证。

2、比:顺从,择善而从。《周易·比·彖》:“比,辅也,下顺从也。”李鼎祚《周易集解》引崔憬曰:“下比于上,是下顺也。”《诗经·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比于文王,其德靡悔。”《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杜预《注》:“比方善事,使相从也。”《庄子·田子方》:“日出东方而入于西极,万物莫不比方。”帛书《经法·大分》:“下比顺,不敢敝(蔽)其上。”

全句意为,举凡人为的语言名物,前人拟度天地万物,姑妄言之,后人就加以效法,择善而从之。全天下的名虽然都是虚有的,都是人为树立的,但因为人们已经习以为常,约定俗成,所以这些名仍然不可随意更改。

在先秦诸子百家的作品中,正如《恒先》一样,我们随处都能看到关于名实问题的精辟论述,足见名实问题是当时学者普遍关注的一大学术热点。这主要是因为,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剧烈转型的重大过渡时期,社会整体失范,处于极端无序状态,礼坏乐崩,乱象环生。在此情境中,名实问题便自然会受到以匡正天下为己任的思想家的竞相关注和探讨,而对名实问题探讨的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正名”(《论语·子路》)使社会重返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子》第八十章)的有序发展轨道。

[①]见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287-299页。下引李零先生说即出此书,不再出注。

[②]张岱年先生说:“‘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昔人或以常无有三字分读,甚是,而太一二字亦应分读,谓太与一。”见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7页。钟泰先生所见略同,见钟泰:《庄子发微》,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785-786页。

[③]见董珊:《楚简〈恒先〉初探》,“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12日。下引不注。

[④]“泰”与“太”古通,“太”、“恒”皆可指道,故曰“泰”与“恒”正相对应。

[⑤]浅野裕一:《上博楚简〈恒先〉的道家特色》,《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3期。

[⑥]帛书《道原》的原整理者释为“恒无”,李学勤先生改释为“恒先”。见李学勤:《古文献丛论》,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第163页。

[⑦]李学勤:《楚简〈恒先〉首章释义》,《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3期。下引不注。

[⑧]庞朴:《〈恒先〉试读》,“简帛研究”网2004年4月26日。下引不注。本文简序即从庞先生。

[⑨]例如,丁四新先生认为:“帛书‘恒无之初’一句肯定不能破读为‘恒先之初’。”见丁四新:《有无之辩和气的思想:楚简〈亘先〉首章哲学释义》,《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3期。陈静先生指出:“其实从文义上看,读成‘恒无’更好一些。”见陈静:《自由与秩序的困惑:《淮南子》研究》第七章,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下引陈说不注。

[⑩]《尔雅·释诂》、《说文》:“恒,常也。”《玉篇·心部》:“恒,常也,久也。”《玉篇·巾部》:“常,恒也。”《周易·乾·文言》:“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恒”与“常”互文义同。《周易·坤·彖》:“先迷失道,后顺得常。”“道”与“常”互文义同。

[11]陈鼓应:《〈系辞传〉的道论及太极、大恒说》,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第71页。

[12]参阅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观堂集林》卷九。
[13]林忠军:《王家台秦简〈归藏〉出土的易学价值》,《周易研究》2001年第2期。

[14]见刘大钧:《周易概论》,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325页;金春峰:《〈周易〉经传梳理与郭店楚简思想新释》,中国言实出版社2004年版,第69页。

[15]饶宗颐:《帛书〈系辞传〉“大恒”说》,《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

[16]郭齐勇:《〈恒先〉:道法家形名思想的佚篇》,《江汉论坛》2004年第8期。下引不注。

[17]此句各本多有差异,今从景龙碑、遂州、敦煌伯2255、2329、2584、斯798、6453、6825诸本。

[18]据李零先生统计的各简字数,再加李学勤先生所补“往”字和廖名春先生所补“作焉有事”之“作”字得出。见廖名春:《上博藏楚竹书〈恒先〉新释》,《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3期。下引不注。

[19]“絪缊”,《说文》所引有异文。

[20]李锐:《“气是自生”:〈恒先〉独特的宇宙论》,《中国哲学史》2004年第3期。

[21]李锐:《〈恒先〉浅释》,“孔子2000”网2004年4月17日。

[22]丁四新:《楚简〈恒先〉章句释义》,丁四新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二》,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87-88页。

[23]程颐:《河南程氏经说》卷一,见《二程集》,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030页。

[24]程颐:《河南程氏经说》卷一,见《二程集》,第10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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