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利以养体,义以养心


利以养体,义以养心。
养生效寿,义重于利。
董仲舒认为:“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于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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