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致和谐:墨子的兼爱思想

作者:任放
◆在中华文化创制的轴心时代,没有哪一位思想家像墨子那样旗帜鲜明地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并不遗余力地鼓吹和履践爱的哲学。
◆墨子认为,先秦社会之所以失范,在于人与人之间不能相爱,“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由此,他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政治哲学。
◆墨子的兼爱互利思想体现了劳动人民质朴、纯真、善良的品性与愿望,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追求和谐社会的理想。



在中华文化创制的轴心时代,没有哪位思想家像墨子那样旗帜鲜明地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不遗余力地鼓吹并履践爱的哲学。墨子标示的思想路线(墨学)及其追随者聚合而成的学派(墨家),在先秦诸子中可谓气势夺人、不同凡响,成为与孔孟儒学比肩而立的两大思想流派,“其在九流之中,惟儒足与之相抗,自余诸子,皆非其比”(汪中《述学·墨子序》)。然而,自秦汉以降,由于统治者独尊儒术,墨学就日渐从思想流变史上消失了。虽如此,墨子的兼爱思想(一种达致和谐的崇高理想)仍有其不可抹煞的思想内涵和现实意义,特别是对当今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历史上的墨子是一位兼具军事色彩的杰出工匠。与一般工匠有别的是,墨子不仅仅是一名劳动者,而且立足于自身的社会角色创立了一个独特的思想派别。墨家的首领称巨子,即手握矩(尺)的工匠。与先秦诸子不同,墨家是一个劳动——技术型战斗团体,它所代表的主要是隶属于社会下层的小生产者的利益。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墨家掌握了丰富的土木力学、几何学、光学等自然科学知识,并有高度凝炼的概括(参见《墨经》),其见解几令当代人震惊。同时,墨家具有高昂的战斗性(“墨子之门多勇士”),这不是冲锋陷阵的军事扩张,而是以先进技术为后盾的积极防御,著名的“止楚攻宋”即可为证。勤于劳动(制作)的职业性以及军事争斗(防御)的艰巨性,使墨家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而且在生活上异常简朴,以致被人们视为“俭而难遵”(《史记·太史公自序》)。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墨子生活在先秦,这是一个礼制崩坍、王权衰败、诸侯蜂争的时代。墨子对现实生活给予了积极关注与思考,映现出鲜明的忧患意识、入世风骨及救世精神。史载:“翟虑被坚执锐,救诸侯之患矣。”在墨子的救世方略中,除了先进的军事防御术,最引入注目的莫过于他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一整套思想主张。

何为“兼相爱、交相利”?墨子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墨子·兼爱中》)墨子无意追求爱的浪漫,而视之为济世救世的良方。墨子认为,先秦社会之所以失范,在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是故诸侯不相爱则必野战,家主不相爱则必相篡,人与人不相爱则必相贼,君臣不相爱则不惠忠,父子不相爱则不慈孝,兄弟不相爱则不和调。”与此相伴,自私自利亦是乱世之因,如“亏父而自利”、“亏子而自利”、“亏兄而自利”、“亏弟而自利”、“亏君而自利”、“亏臣而自利”、“乱异家以利其家”、“攻异国以利其国”等等皆为自私自利之结果。一言以蔽之,违反兼爱互利原则的恶果是“强必执弱、富必侮贫、贵必傲贱、诈必欺愚”。这表明,墨子有意凸显爱的现实性一面,拙于或不屑渲染爱的幻梦色彩。而这一步骤又主要是通过把爱与利予以贯通得以完成的。也就是说,爱必言利,以爱启利,以利寓爱,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兼相爱”并不否定自爱,而是把自爱与相爱结合起来。“交相利”也不是鄙视自利,而是力求使自利与互利两不偏废。“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在这种爱意融融的相互义务性关系中,天下才能实现和谐、富足。是故,兼爱互利是为治之道,“今天下之士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

作为功利范畴的称谓,利在墨子那里主要是指利益、益处、互利、谋利等,似乎并无特异之处。但是,一旦将利与爱联系起来,使利成为爱的助力、佐证而不是对立面,那么利就获得了非同寻常的意味。墨子既不片面宣扬自爱自利,也不断然否定自爱自利,而是讲求“兼”、“相”、“交”,提倡同类项之间(君臣、父子、家国等)的互摄、协调,这才是“兼相爱、交相利”的精要。从而,利不是狭隘的自私、计较、得失,不是应该任意贬低、排拒、批判的对象,而是可以借助、肯定、拥有的现实利益,具有更为开阔的胸襟与气势。

为了论证的有力与便利,墨子提出了几组相互对立的概念:兼相爱——交相恶,天下之利——天下之害,爱人、利人——恶人、贼人,治——乱,兼——别。显然,墨子的抉择非常清楚。而且,墨子进一步论证了兼爱互利的可行性:首先,他以假设导出结论,“若使天下兼相爱……,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并且以士、君子的两种不同行为作为例证。其次,他指出爱人利人“引何难之有”,关键在于上行下效。再次,他打出“古者圣王行之”的招牌,认为禹、汤、文王、武王早已实行兼爱互利之法。在论证过程中,墨子回答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兼爱互利是否违背了孝道(“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乎”)。墨子认为孝子皆“欲人之爱利其亲也”,而不是“欲人之恶贼其亲”。欲达此目的、守此孝道,则应该“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可见,兼爱互利不仅于孝道无碍,反而增添其益。个中深意在于,此番议论直指儒家,尽管没有公开挑明,但却收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实效。这是墨、儒的一次重要交锋。

一旦将兼爱互利作为指导思想,必然影响到墨家的许多价值取向。在是非观上,符合、遵行兼爱互利者为善,包括相爱、兴天下之利,违背、践踏此道者为恶,包括不相爱、自私自利。在公私观上,由于墨子是小生产者的代言人,所以他提倡大公而有私、先公而后私以及公私兼顾。在天人观上,墨子探讨了两个层面的问题:天与人的关系,命与人的关系。兼爱互利是“天志”,人们应该认真对待,以实际行动去履行、实现之。而“命”则不然,它否定人为,讲求既定、缘分、听其自然。是否兼爱互利对“命”来说都一样,爱人利人与恶人贼人均由命定而不在人为。墨子身逢乱世,乱世哪有兼爱互利?如果认为有“命”,那么乱世即为命定,乱世没有兼爱互利便无可非议。以故墨子批判“命”,倡言“非命”,以捍卫兼爱互利思想。点明兼爱互利是“天志”,并不意味着可以坐待“天志”降临人间,而是需要人们自觉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使其成为普遍的现实利益。所以,墨子提倡“力”、“强”,以之反抗“命”。在论述“非命”时,墨子对“执有命者”的儒家进行了抨击。在消费观上,墨子倡导节用(“用不可不节也”),节用的主体是统治集团,尽管墨子也谈到了“民俭”,而且身体力行。所以,墨子认为,统治者在宫室、衣服、舟车、饮食、情欲、殡葬、音乐等方面都应该节用,“故其用财节,其自养俭,民富国治”。如果统治者穷奢极欲、侵害民财,终将酿成天下大乱。在国家论上,兼爱互利是治国的基本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爱民,君王应该爱惜民力、毋夺民时,为万民兴利除害;二是尚贤,其标准是兼爱互利,其途径是“富之贵之”,许以高官(“高予之爵”)、厚禄(“重予之禄”)、实权(“断予之令”)。在动机论上,墨子强调动机(“志”)与效果(“功”)的统一,有两层含义:其一,“兼相爱”是“志”,是一种博爱的理想与追求,“交相利”是“功”,是“兼相爱”所导致的实际利益;其二,兼爱是“志”与“功”的合一,互利亦如是。在角色论上,墨子对“贵而智者”、“愚且贱者”以及“富而贵之”、“贫而贱之”的区分、悬殊异常敏感,力求置换角色,摆脱贫贱者的地位。因此,墨子强调“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将“富不侮贫、贵不傲贱”作为兼爱互利的重要内容。在分工论上,墨子以“尚同”为矢的,其序列为:天——天子——三公——诸侯国君——正长——乡长——里长——百姓。这是一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结构,每一层级的分工均是为了“尚同”于兼爱互利,各级统治者的职责在于爱民利民。墨子分工论的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的赞颂,指出人与兽的区别在于生产劳动。在反战论上,墨子指出战争的灾难在于“贼虐万民”,严重违背了兼爱互利原则,因此他终其一生奔走于列国(“墨子无煖席”),反对战争、主张“非攻”。

应该说,墨子的兼爱互利思想体现了劳动人民质朴、纯真、善良的品性与愿望,是一种弥足珍贵的追求和谐社会的理想。当然,这一思想也有其历史局限性。例如,墨子鼓吹兼爱、非攻,强烈反对暴力革命,主动放弃了以武器的批判来改造世界、赢得自身解放的途径与可能,把希望寄托在“圣王”身上,从而使兼爱互利这一体现着小生产者政治经济利益的构想成为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在当时的历史氛围中,兼爱互利也不切实际,甚至阻碍了以兼并战争一统天下的历史潮流。

由于墨学成为绝响,因此墨子的兼爱互利思想的现实效应可谓昙花一现。在长达数千年的传统社会,墨学一直处于湮没无闻的状态。直到近代,墨子才受到进步思想家与民主革命派的青睐(如梁启超、鲁迅、《民报》),似有墨学复兴之势。究其缘由,是因为墨学蕴藏着民粹主义与平等博爱的思想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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