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中的“观”范畴论

作者:董京华

从现代意义上讲,“观”一般谓之“看”,如观测、观察、观看、观览、观光、观瞻等;同时又指“对事物的认识或看法”,如乐观、悲观、世界观等。概而言之,“观”是看待事物的立场、观点、态度、角度或某种维度,体现了主观对客观的价值态度。成中英先生认为,“观”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是所有重要文化活动和文明活动的意义、灵感、动机的无穷源泉,是一种视界对事物的透视理解、评价世界、生活的方式。 


语义学之“观” 
“观”的源初含义是飞鸟和走兽之意向的直接呈现。《说文·见部》:“觀,谛视也,从见。”又:“见,视也。从目、儿。”这里的“儿”字是甲骨文和金文中“人”字的隶变,因而“见”突出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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