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治国之道

  如果说儒家的治国之道是以德治为其内容的柔性管理,那么法家思想则是以"法、术、势"为其内容的刚性管理。所谓"法治",是指通过赏与罚的两种基本手段,建立与实施制度与规范来管理众人行为的治理方法;所谓"术治",是指通过暗藏不露的机智方法和精巧手段来有效地控制臣下的治理方法;所谓"势治",是指以权力为基础、创造帝王权威的集权管理模式。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法家思想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强调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慎到就做了一个很浅显的比喻“: 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 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 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 术”指的是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其主要目的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因此,总的说来,法家并不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将大众改造成新人,而是通过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权术与威势,统治臣民。法家与儒家是两种相互对立而又相互补充的治国之道,都有其合理的地方,也都有其片面的地方。从管理学角度,法家的以“法、术、势”为其内容的刚性管理,既表现为组织的制度化管理,又表现为组织的集权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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