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中的神鬼信仰与“德”性意识

作者:杨庆中
殷周之际,思想界发生大变革,周公根据政治需要和本民族的文化传统,“损益”“殷礼”,建构了适合周初社会需要的“以德为本,以天为宗”的宗教思想。《易经》虽为占筮典籍,但与殷商骨卜不同,它不仅重视“鬼谋”,更强调“人谋”,也恰恰体现了周初时代的思想特征。兹分别论述如下:

一、卦爻辞中的神鬼信仰

《易经》本为筮书,古人筮占,涉及方方面面,所以《易经》卦爻辞中保存了大量的有关上古时代的信息。就宗教信仰的层面而言,“天”(这里指至上神意义的天)、“帝”各出现一例(《大有》上六、《益》六二),“鬼”一例(《睽》上九),“庙”4例(《家人》九五、《萃》、《丰》、《涣》),“禴祭”3例(《萃》六二、《升》九二、《既济》九五),西山(岐山)2例(《随》上六、《升》六四),“享祀”1例(《困》九二)“祭祀”1次(《困》九五),“史”、“巫”各一例(《巽》九二),涉及祭祀而没有名目者5例(《大过》初六、《损》、《萃》、《震》、《中孚》),与祭祀有关的器皿、牲牢有:盥、荐(《观》),白茅(《大过》初六),二簋(《损》),大牲(《萃》),匕、鬯(《震》),豚鱼(《中孚》),牛(《既济》)等。由此不难得出如下结论:

其一,天帝信仰十分明确。

《大有》上九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意思是说,获得上天的佑助,非常吉利,没有不好。该卦的主旨,用张立文先生的话说,是通过大丰收来说明社会及人们的面貌。看来,《大有》卦的最后一爻——上六爻系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之辞,颇有理论总结,把大丰收的原因归结为“自天佑之”之义。它一方面表示了对天神的敬畏,一方面也表示了对天神的感谢赞美,一方面还体现了筮者因得到“天助”而自信和自豪。
《益》六二:“王用享于帝。”“享”,“献物以祭之义。”“王用享于帝”即王献物以祭帝神。此外,《随》上六的“王用享于西山”,升六四的“王用享于歧山”,也均是献物以祭之义。不过,《益》六二,《升》六四中的“王”,没有明指,不知何人。而《随》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中的“王”,学者多认为指文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纣囚文王七年,诸侯皆从之囚,纣于是乎惧而归之。”今本《竹书纪年》:“帝辛二十三年囚西伯于羑里,二十九年释西伯。”高亨先生据此认为“殆信有之事”,并指出:“《周易》此文拘系之,谓纣囚文王于羑里也。从维之,谓放归于周也。亨即享字。王用享于西山,谓文王归周以为赖神之庇右,得免于难,因享祭于西山以报之也。”(《周易古经今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68页)

又,《随》上六,《升》六四,只言享于“西山”(岐山),未言所“享”何神。而由享祭的地点“西山”(岐山)言,当是祭祀天帝。先民祭天,场所往往比较特殊,最主要的场所是高山。如五岳之一的泰山,就是上古帝王祭天的主要场所。据《史记·封禅书》记载,到泰山上祭天,始于伏羲氏之前的无怀氏。之后,伏羲氏、神农氏、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商汤、周成王等都曾到泰山顶上祭天。“泰坛”可能即由此风俗演化而来。以此观之,“王用享于西山”,当是享祀天帝。天帝信仰,是殷周之际殷人和周人的共同信仰。卦爻辞中将“丰年”归结为“自天佑之”,又数次言到“享于帝”、“享于西山”,表明卦爻辞中的天神信仰与殷周之际的宗教观念是十分一致的。

其二,人鬼信仰很受重视。

《睽》上九曰:“睽孤,见豕负途,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礼记·祭法》:“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说文》:“人所归为鬼。”《释言》:“鬼之为言,归也。”又《礼记·祭义》载孔子与弟子论鬼神曰:“宰我曰:‘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子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萋伧,此百物之精也,神之著也。”照孔子的解释,众生死后,其气发扬上升,活着的人往往看不到听不到,但这些气常在人的左右,可以感动乎人,以显示其存在;也可以在祭祀时回到祭祀者的面前,享承祭祀。以此看来,通俗一点说,所谓“鬼”就是人死后的灵魂。《睽》上九爻辞“载鬼一车”,虽属错觉,但表明在当时,人鬼信仰是十分盛行的。

其三,祭祀形式多种多样。

《易经》乃筮占专书,非祭祀之书,但其中涉及到的祭祀形式,也颇具启发意义。除前述“享祭”外,如“禴祭”,《周易集解》引虞翻曰:“禴,夏祭也。”《萃》六二“孚乃利用禴。”《释文》:“殷春祭名,马、王肃同。郑云:夏祭名。”张立文先生据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认为殷历、周历有差,殷三月为周四月,故殷春祭为周之夏祭。并指出,此种祭祀可用麦菜,亦可用禽,也可用豕等牲(《白话帛书周易》,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9~210页)。其它如《观》卦之所谓“盥”(祭祀时洗手灌酒于地以迎神),《震》卦之所谓“匕鬯”(祭器),《大过》初六之“藉用白茅”,以及“西山”、“庙”等,都隐约表现出了当时的祭祀形式的复杂和祭祀活动的频繁。

其四,“德”性价值正在凸显。

在《易经》有关祭祀的卦爻辞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德”性价值正在受到重视。如《损》:“二簋可用享。”“簋”内圆外方的盛黍稷的祭器。金景芳先生指出,享祀之礼,最多的用八簋,一般的用四簋,最少的用二簋。卦辞说“二簋可用享”,主要是为了强调诚敬乃享祀之礼的根本。“意谓享祀之礼不在供物多少,只要心存诚敬,即便最简约的二簋,也可以用以享祀‘上帝鬼神’。”(金景芳、吕绍纲:《周易全解》,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85-286页)又如《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张立文先生注引王引之曰:“豚鱼者,士庶人之礼也。……豚鱼乃礼之薄者,然苟有忠信之德,则人感其诚而神降之福。故曰‘豚鱼吉’,言虽豚鱼之荐亦吉也。”(《白话帛书周易》,第546页)又如《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王弼《周易注》:“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于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礼记·坊记》引《易》此文,郑注:“东邻,谓纣国中也。西邻,谓文王国中也。”而金景芳先生认为,东邻西邻不过是用以指代两种不同的祭祀而已。一种是用大牲的盛祭,盛祭可以致福但不一定能致福;另一种是用黍稷沼毛的薄祭,薄祭也可以致福但不一定能致福。致福与否关键不在于祭之盛与薄,而在于主祭人是否心怀诚敬;……”总之,不管“东邻”“西邻”具体何指,目的都是强调祭祀中的“德”性地位。由此不难看出,在《易经》有关祭祀的卦爻辞中,祭祀主体的“德”与祭祀对象的“福”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这,正反应了周初“以德配天”的宗教思想。

二、卦爻辞中的“德”性意识

《易经》不但在有关祭祀的卦爻辞中凸显了“德”性价值,其它卦爻辞中也大量涉及主体修养、道德意识等问题。可以说,在《易经》中,靠反省自我,加强品德修养而转化祸福的观念是十分强烈的。而这一点正好与周公“天不可信”,“惟人”(《尚书·君奭》)的思想观念相表里。关于此问题,可从主体修养和政治理念两方面来分析。

其一,就主体修养的层面说,《易经》主张勤勉、敬惧、谨慎、谦卑、节制、恒之以德。如关于勤勉:

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乾》九三)

《乾》卦九三爻辞,是劝人勤勉不倦,因时而动之义。“乾乾”,《吕氏春秋》高诱注曰:“乾乾,进不倦也。”“惕”,《广雅·释诂》:“惕,惧也。”《说文》:“惕,敬也。”传统以为,“夕惕若厉”是指到了傍晚仍敬慎惭惧,若有危厉。今人廖名春先生则认为,“惕”者“息”义,爻辞的意思是:君子日则黾勉,夕则安闲休息,虽处危境,亦可无咎。并指出这是强调因时而乾乾,因时而止息(《周易经传与易学史新论》,齐鲁书社2002年版,第7~8页)。廖先生此解,与《文言传》所谓“乾乾因其时而惕”、“‘终日乾乾’,与时偕行”的解释贯通一气,深得其师兄吕绍纲先生的认肯,认为“‘惕’字训诂解决了,今本易传、帛本易传对乾九三爻辞的解释就一目了然了”。如此看来,《乾》卦九三爻辞是告诫人们要勤勉不倦,因时而动,如是则可转危为安。这种观念,无疑体现了对主体的德性及能动性的重视。

关于敬惧,如:

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需》上六)

履虎尾,愬愬,终吉。(《履》九四)

履错然,敬之,无咎。(《离》初九)

《释文》:“速,马云:召也。”“不速之客”,即不召而至之客。不召而至,事有突然。但《需》上六爻辞指出“敬之终吉”,即“含辱,忍让,敬而待之,不与之争”,则“可化险为夷,从困境中走出”。这是强调对于突发事件,只要措施得当,亦能获得好的结果。“履”,踩。“愬愬”,《释文》:“子夏传云:‘恐惧貌。’”踩着老虎的尾巴,无疑是十分危险的事。但《履》九四认为,只要保持恐惧谨慎,仍可获得吉祥。“错然”,王弼《周易注》:“敬慎之貌也。”孔疏曰:“警惧之状,其心未宁,故错然也。”爻辞的意思是说,践行事务敬慎不苟,而又有所警惕,则无咎害。上述三条爻辞都强调敬惧谨慎,并认为如此行事可免灾获吉,说明吉凶悔吝并非全然听命于上帝的安排,与人的行为也有直接关系。
关于谨慎,如:

括囊,无咎无誉。(《坤》六四)

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大有》初九)

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豫》六二)

不远复,无祗悔,元吉。(《复》初九)

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王母。(《晋》六二)

《坤》六四:“括囊,无咎无誉。”高亨先生注曰:“括囊者,束结囊口也。束结囊口则内无所出,外无所入,人之与事不问不闻,有似于此。于事不问不闻,则无咎无誉。”此谨慎自守之义也。“无交害”,不交往若祸。《大有》初九爻辞认为,不交往若祸,就不会发生危害。亦谨慎以自处之义。“介于石”,“犹言坚于石也。”“不终日”,孔子释之曰:“知几者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系辞传》)可见,此句爻辞亦是劝勉君子刚强知“几”之义。其它如《复》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王弼《周易注》:“不远而复,几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难远矣。”也表明修身远患是卦爻辞所特别看重的。

关于谦卑、节制、恒之以德,如: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谦》初六)

鸣谦,贞吉。(《谦》六二)

劳谦,君子有终,吉。(《谦》九三)

无不利,撝谦。(《谦》六四)
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恒》)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恒》九三)
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节》六三)

安节,亨。(《节》六四)

干节,吉,往有尚。(《节》九五)

“谦谦”,谦而又谦。《象传》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意即用谦卑来制约自己。“鸣谦”,高亨先生注曰:“鸣谦即名谦,谓有名而谦,即有令闻广誉,而自以为不克当也。”《谦》六三:“劳谦,君子有终,吉。”高亨先生注引《周礼·司农》:“事功曰劳。”认为“有功劳而不自伐,是为劳谦。”《谦》六四:“无不利,撝谦。”张立文先生注:“撝为推举、施布,所到之处”之义。撝谦则指“世人推举而又谦虚,布施于人而又谦虚或处处谦虚”。上述《谦》卦诸爻辞,虽因爻位不同而表现形式各异,但中心只有一个,就是“谦卑”。与此不同,《节》卦六三、六四两爻主要提示节制的意义。如《节》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不节”,不节制。“嗟”,嗟叹伤悔。爻辞认为,人能因嗟叹而知悔,自可免于灾患。《节》六四:“安节,亨。”金景芳先生说:“所谓安节,不是勉勉强强以为节,是循乎成法,制节谨度以为节。……故不但有节,且为安节。”爻辞认为,安节则“贞吉”。此外节卦中还讲到了甘节、苦节等等,均表明节制作为一种品德修养,对人十分重要。它如《恒》卦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也分明体现了对德的重视。以上所引卦爻辞,侧重于体现主体修养意识。这种意识与周公的思想十分吻合。

其二,就政治理念的层面说,《易经》主张诚信、忧患、明察、谦虚、任用君子、广泛和同、赏罚分明等。如《讼》卦:“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讼”,《释文》:“讼,争也。郑云:‘辩财曰讼’。”“孚”,《释文》:“孚,信也。”“窒惕”,张立文注:“谓恐惧警惕。”卦辞的意思是,讼,既要心怀诚信,亦要恐惧警惕;争讼过程之中虽有吉祥,但终是凶险。这是主张“打官司”要有诚信,要有惕惧,因为争讼毕竟不是好事(终凶)。可见,“卦名叫讼,不是鼓励人们争讼,而是希望人们息讼。息讼最好,迫不得已而讼,也以‘有孚窒惕中’为吉。”又如《小畜》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孚”,诚信。“挛如”,孔疏:“挛如者,相牵系不绝之名也。”“富以其邻”,《周易集解》引虞翻:“以,及也。”《周易程氏传》:“富者推其财力与邻比共之也。”这是主张诚信待邻,“共同富裕”(《象传》:“‘有孚挛如’,不独富也。”)。又如《益》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爻辞的意思是,诚信惠民,民亦诚心惠之;不用说是大吉大利的。这是主张以诚待民,民必爱之。又如《萃》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翠”,会聚。“有位”,地位尊贵。“匪孚”,信誉度不高。“元永贞”,永远守正,以德服人。这是主张在人们对自己还不了解之时,要以诚得人。总之,上述材料,或讲以诚息讼,或讲以诚待邻,或讲以诚惠民,或讲以诚得民。体现了《易经》作者重“诚”的政治理念。

其它如《同人》初九:“其它如同人于门,无咎。”《同人》六二:“同人于宗,吝。”体现了作者广泛和同的政治理念;《师》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大有》九三:“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 《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则体现了作者任人唯贤的政治理念。

传统易学,向来视《周易》古经为出于文王、周公之手,近人则对此多所怀疑。就前面的论述说,卦爻辞中反映出的宗教伦理观念,确与周公或周初的政治理念颇为吻合。

总之,由这种思想上的对比不难发现,《易经》卦爻辞中所体现出来的宗教信仰,“德”性意识,政治理念等,与周初统治者的思想观念是比较一致的。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易经》卦爻辞虽然对人的品德修养十分注重,对于品德修养与吉凶转化的关系多有提示;但其对天神的信仰却坚定不移(“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这与周公的思想如出一辙。据此推测,《易经》卦爻辞虽未必周公亲手所作,但周公曾居“主编”之位,似不无可能。果然如此,则《易经》的成书,必然是在西周初年。
展开全文 APP阅读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汉程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投诉]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