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中的“观”范畴论

作者:董京华

从现代意义上讲,“观”一般谓之“看”,如观测、观察、观看、观览、观光、观瞻等;同时又指“对事物的认识或看法”,如乐观、悲观、世界观等。概而言之,“观”是看待事物的立场、观点、态度、角度或某种维度,体现了主观对客观的价值态度。成中英先生认为,“观”具有丰富的哲学内涵,是所有重要文化活动和文明活动的意义、灵感、动机的无穷源泉,是一种视界对事物的透视理解、评价世界、生活的方式。 

语义学之“观” 

“观”的源初含义是飞鸟和走兽之意向的直接呈现。《说文·见部》:“觀,谛视也,从见。”又:“见,视也。从目、儿。”这里的“儿”字是甲骨文和金文中“人”字的隶变,因而“见”突出人的眼睛,像在举目张望;而“雚”字的上半部分在金文中是羊角之状,下半部分“隹”在甲骨文及金文中是飞鸟之象形,故“雚”字有飞鸟和走兽之意向。 

从字义上看,《尔雅·释言》:“观,示也”,《说文·示部》:“示,神事也。”在人类社会初期,万物有灵的普遍观念使得人们习惯于通过对神灵启示的领会来认识世界,而人神沟通是通过巫觋活动和祭祀活动完成的,且在这些活动中作为牺牲的动物是用来协助沟通的,因而“观”作为呈现于人的“示”,就是领会由神灵所呈现出的启示。 

易之“观” 

“观”最早作为一个范畴被正式提出,始于《易经》。六十四卦中专门设有《观》之一卦:“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这句话是说祭祀之关键在于诚,正如成中英所说:“我们有可能尽了献祭礼仪的义务而没有实际的献祭物”,“这仍然是一种可接受的礼仪活动,因为有诚信的缘故”。 

“观物取象”是周易演绎出的基本哲学命题。《周易·系辞》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段话既说明“观”的来源着实很早,同时也说明了“观”的基本内容:一是观的主体,是“王天下”之人,是圣人独有的能力;二是“观”的方式,是俯仰远近而“观”六合;三是“观”的对象,即全面地“观”六合,避免管窥之“观”。《周易·贲·彖》进一步将“观”的对象归结为两类,即“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可以说,观物取象-观象设卦-立象尽意正是先人建构易学体系的基本原则和逻辑。 

首先,“观物取象”是“观”之形上建构的重要观念。所谓“观物取象”就是对客观物象(原象)的复制与主观把握,“观物”是对物观察,是对物象的观照,是对物的本体感知。这时的物象通过“观”映入人的思维,转化为“心象”,这种转化加入了理性认识。其次,“设卦观象”是“观”之形上建构的体系化。故《易传》强调“八卦以象告”、“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通过对“象”的领会,就可领会整个世界。再次,“立象尽意”就是通过观物取象、设卦观象等活动,来使“天下之赜”得以呈现。“观”使得“象”作为天下幽微精深之理得以呈现。 

儒之“观” 

儒学典籍中,“观”这一范畴多次出现。《尚书》中共见11处,如《商书·咸有一德》:“呜呼!七世之庙,可以观德。万夫之长,可以观政。”《周书·无逸》:“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诗经》中共见12处,如《鄘风·定之方中》:“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然允臧。”《小雅·鱼藻之什》:“觱沸槛泉,言采其芹。君子来朝,言观其旂。”《周颂·有瞽》:“我客戾止,永观厥成。”《论语》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等。《孟子·万章上》曰:“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这里的“观”,多为“观察”、“观看”、“考察”之义。又《孟子·梁惠王下》:“吾欲观於转附、朝儛,遵海而南,放於琅邪,吾何修而可以比於先王观也?”这里的“观”意为“游览、巡游”。 

到汉代,王充在孔子“诗可以观”基础上提出了“观文以知情”。魏晋时期,宗炳在《山水画序》中提出了“澄怀观道”的重要命题。北宋易学大师邵雍更是明确提出了“观物”的思想。邵雍的“观物”不仅是对自然世界的观察、了解,更指人对身在其中的整个世界的态度和觉解。邵雍说:“夫所以谓之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释之“观”

在佛教中,“观”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心经》中有“观自在菩萨”,《金刚经》中有“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里的“观”都有“反观内照”的意思。天台宗提倡“教观双运,解行并重,止观不二。”在其教义中,“解”是指智解,是通过见闻学习来理解教义;“行”,修行,实践躬行教义。“止观”大体上相当于定慧,“止”即离邪念、绝分别,使心安注于一境的修持实践;“观”即发起正智,照见诸法,也就是观心,通过观心实践体认把握佛教的真髓。这是理论与实践互相补充、互相结合、互相完成的方法。 

道之“观” 

《老子》、《庄子》中“观”的出现频率更高。《老子》曰:“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 

《庄子·逍遥游》曰:“瞽者无以与乎文章之观,聋者无以与乎钟鼓之声。”这里的“观”是观赏文采。《人间世》曰:“观者如市,匠伯不顾,遂行不辍。弟子厌观之,走及匠石。”这里的“厌观”意为用心观察。《在宥》曰:“故圣人观于天而不助,成于德而不累,出于道而不谋,会于仁而不恃,薄于义而不积,应于礼而不讳,接于事而不辞,齐于法而不乱,恃于民而不轻,因于物而不去。”这个“观”意为圣人顺乎自然而毋须有所作为。《田子方》曰:“三年,文王观于国,则列士坏植散群,长官者不成德,斔斛不敢入于四竟。”这里的“观”意为巡视。《知北游》:“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至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这就叫做取法于天地。《天下》曰:“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这里的“观”有“炫耀”之意。《秋水》篇则更进一步提出“以道观之、以物观之、以俗观之、以差观之、以功观之、以趣观之”的概念。 
“观”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屡与政、礼、社、兵、德、民风、天下相连,涉及政治秩序、社会生活、礼乐制度、伦理教化、宗教祭祀等诸多方面。所观者也带有强烈的价值意向,即群体性的政治、伦理或个体性的精神修养。同时,“观”还深蓄着生存论的意涵,成为人与万象互动网络中,人对万物的表达、形塑和人的自我表达、自我形塑,具有深刻的哲学意蕴,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大徐本.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成中英.论“观”的哲学涵义〔a〕.成中英.本体诠释学:第二辑〔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周与沉.身体:思想与修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4]郭孟伟.“以物观物”何以观[j].宜宾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5]吴海伦.论《周易》的《观》与审美[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2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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