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山:程朱的“格君心之非”思想

作者:李存山

儒家与君权的关系是儒家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自孔子提出“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儒家与君权之间就有着一种内在的紧张。“以道事君”就是以仁道事君,“仁者爱人”,从政治哲学上说,这是儒家的民本主义价值观。“犯之”就是对君主的“不仁”进行批评;如果君主不听谏阻,那就应该“止”即辞官而隐退。孟子继承发扬了这一思想,他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所谓“民为贵”就是以人民为最有价值,或者说,以人民为社会、国家的价值主体。就君臣关系而言,孟子反对臣对于君主的一味顺从,臣应该“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这里的“去”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止”。孟子又说:“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意谓对于“大人”(大儒)来说,君主的用人之非、政事之失等等尚不足以进行批评,只有格(正)“君心之非”才是最重要的。其所以最重要,是因为仁政出于君主的仁心,若君心不仁,则无以为仁政;若君心正,则“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同上)。


秦统一中国后,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建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制度。“汉承秦制”,在“秦制”之下,儒家思想一方面与其相适应,提出了“三纲”之说,另一方面也仍然坚持了先秦儒家的民本主义和“格君心之非”思想。如汉儒董仲舒主张“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其“伸君”即适应秦以后的君主集权而立“三纲”之说,其“伸天”则仍贯彻了民本的思想(所谓“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见《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并且欲以“阴阳灾异”来格(正)“君心之非”。在董仲舒看来,治道应该从君心之正开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王道终矣”(《汉书·董仲舒传》)。
两宋时期,程朱理学在哲学上比汉唐儒学有重大的发展,但在政治哲学上却鲜有突破,大致是伸张孟子的政治思想,甚至可以说未离董仲舒“阴阳灾异”思想的窠臼。关于程朱对君权和“三纲”之说的肯定,历来已多被强调,近现代学人也对此多作批评。本文所述,主要是程朱的“格君心之非”思想,以显出程朱理学与君权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并重申笔者多年来的一个看法:从民本进至民主,符合中国文化实现近现代转型的内在逻辑。

二程与君主政治的关系,始见于程颐早年的《上仁宗皇帝书》。他在书中说:“圣明之主,无不好闻直谏,博采刍蕘,故视益明而听益聪,纪纲正而天下治;昏乱之主,无不恶闻过失,忽视正言,故视益蔽而听益塞,纪纲废而天下乱。治乱之因,未有不由是也。”(《程氏文集》卷五)这种劝戒君主听从臣下的“直谏”,并且希望君主“召对,面陈所学”,“以臣之学议天下之事”,正是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在士人中形成的风气[1]。程颐指出,当时宋朝已处于危乱之势:“诚何异于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之未然(燃),因谓之安乎?……况今百姓困苦,愁怨之气上冲于天,灾沴凶荒,是所召也。”这里的“召”就有“天人感应”、“同气相召”的意思。程颐又引《尚书》所谓“民惟邦本,本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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