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自然:理学中的性情之辩——以元儒吴澄为例的分析

作者:方旭东
提要:本文通过对元代著名理学家吴澄有关人性论观点的分析,透视了理学中的性情之辩的实质即道德与自然、体与用的关系。吴澄一方面继承了宋儒性体情用的思想,另一方面又对性情作了双重理解。在如何处理情的问题上,吴澄像大多数理学家一样主张“性其情”而反对“情其性”,表现出强烈的理性主义立场。
关键词:性体情用、四端、七情、性其情、情其性
如果说,对人性中的性与气因素的考察属于人性论中的应然与实然、先天与后天之辩,那么,对性与情关系的讨论则可以说是人性论中的体与用、道德与自然之辩。所有这些都丰富了对人性的认识,改变了传统性一元论描绘的单面人性形象。


自程颐提出“性即理”的命题后,这一思想为理学家普遍接受。在天为理,在人为性,对应于天的元亨利贞,性的主要内容表现为仁义礼智。这种新的人性理论把孟子的性善论置于一个更原始更神圣从而更牢固的基础——天道之上。孟子诉诸四端的论证策略在宋儒那里基本上被放弃,后者且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解释四端与四德的关系,这就是性体情用的观念。
孟子认为,仁义礼智体现于人皆有之的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这里说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就是仁义礼智,更为严谨的表述是说它们是仁义礼智之端[1],即所谓四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朱熹在解释这段话时说:“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仁义礼智,性也。心,统性情者也。端,绪也。因其情之发,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见,犹有物在中而绪见于外也。“(《孟子集注》卷三,《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38页)
以仁义礼智为性之内容,此是孟子题中之义;而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为情,却是孟子言所未到处,乃宋儒之发挥。经朱熹的解释,四端说就包含这样的意思:情为性之端,性为本体,情为发用。性为情之根据,情生于性,
这种思想,虽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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