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上之学与此在世界的发生——老子三一思想的阐释
作者:陈 赟
《老子》第四十二章所探讨的“三一”问题曾经开通了汉民族进入形而上学的道路。但这一学说的真正的意蕴在现时代已经瓦解在那种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自以为是的解释中。这一事实意味着,汉民族遭遇着失去形上之学、沦为没有圣神的庙堂的危险。我所以不揣浅陋,冒昧地探讨老子思想中这一最为令人困惑的课题,正是出于对上述危险的经验。
一
“三一”问题被老子概括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就是有关这一问题的全部文本,它只是一个省略了思维过程的结论。当然,提及人们对它的解释,就必须征引紧跟在它后面的一句话,这就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对于“三一”问题的流行处理正是借助于这后一句话来实现的。人们认为,“三一”学说的实质是一个宇宙如何发生的问题,它把这一发生的过程描述为这样一种图式:道生出了混沌的元气,元气又分判为阴、阳二气,接着阴、阳和合而成冲气,最后由冲气产生了万物。这种解释在结构上可以标示如下:
阳气
道→元气冲气→万物
阴气
其特点是,把“万物负阴”句视为对“三一”句的解释与申说,于是二者便不是平列的互补关系,道与气也不再分属条理与质料。在这里,道不再对质料的条理、秩序与结构负责,而是被视为构成性的质料始源本身,只不过它比元气更为原始。道、气、万物不是处在相互包含的同一平列层面上,也即不是阴阳中有道、道呈现在万物之中,而是三者表现为同一时间流程中的先后替代,例如道生出了元气,元气便与道发生了分离,或者道本身消亡,或者与气处在了不同的空间中,成为在万物之外的不同实在。
上述解释实质上是把形之上学的言述代换为自然—物理学的命题。它没有意识到,只要将道生万物放置在时间行程或空间处所中,道就会获得形而下的物化处理,上述代换就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解释之所以能够发生,是由于将道等同于元气也即视为质料性始基的强大思想背景。在汉魏南北朝,道教对道的界定一般都是“道,气也”,这个定义最初见于南北朝后期的《三破论》与《养生经》等,但从《想尔注》和《老君音诵诫经》等的“道气”概念中,已经可以看出把道与(元)气视为同一性的主张。此外,汉代思想专注于自然—物理学意义上的宇宙的演化过程,其特点是把元气视为构成万物的本原,这样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无疑为对老子形上学的物理学解释提供了方便。在某种意义上,对“三一”学说的流行性解释是汉唐思想在学说解释上历史前置的结果。必须认识到它对形上之学所具有的颠覆性。
当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时,万物与阴阳在空间上的同一以及在质性上的分别已经被意识到了。但是对“三一”句的宇宙生成论的解释根本无视于道、阴阳、万物之间的不离不杂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它还会滋生出如下的问题,也即,究竟在什么意义上,在什么层面上,“三一”句还是一个纯粹形上学的论题?老子区分为道(形而上学)与为学(自然—物理学),的确是既具前瞻性,又具防御性的。他似乎已经预见到形上之学总是面临着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僭占与遮蔽。这似乎是形上之学自身的不可避免的宿命。因而,形上之学在展示自身时,总是以对为道与为学之畛域的划分为始点的。尽管道总是遭受着为学的遮蔽,尽管这种遮蔽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然而,对道是什么的发问与思考在汉文化的历史中一直没有中断过。道在思想中的呈现而不是设定与构造,也即是形上之学本身的发生,对道的关切实质上也即是对形上之学的关切。形上之学应当成为什么,以及当以何种方式来表明自身呢?在我看来,只有这一提问,才切中了老子的第一关切。
老子充分意识到,“三一”学说恰恰是形上之学表达自身并把自身与那种自然—物理之学加以区别的最佳场所。因而,他把“负阴而抱阳”句紧置在“三一”句之后,这无疑易于导向一重鲜明的对比。更为主要的是,自然—物理学所要集中讨论的命题一旦沐浴在形上之学的光辉中,它又将是怎样的呢?在对发生论中阴阳与万物的纵向的、不相与的关系作了平列的、相互包含的理解之后,问题的实质也就很清楚了。显然,成为形上学关注对象的并不是自然—物理的宇宙的力学形成过程,而是世界在此在(Dasein)身上如何发生,也即如何被经验到的过程。正是这种不同的关切指向,显示了为道与为学的内在分野。老子进一步把上述问题转换为,自在的事物如何才能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而且他坚信这两种发问在内容上的同一性。老子的回答是,名言在此在世界(的秩序和结构)的建构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尽管这一回答所遵循的思维过程却是由庄子和王弼提供的,但这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思想只是发现与经验,谁是作者在这里却是次要的。
耐人寻味的是,无论是庄子还是王弻,对“三一”思想的展开都不取气化论的理路,而是从语言的层面入手,这无疑暗合老子从道与名的关联方式切入形上之学的思路。
既以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庄子·齐物论》)
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无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从无之有,数尽乎斯。过此以往,非道之流。(王弼《老子注》第42章)
庄子和王弼所说的言包括作为说话行为的言语与说话行为所运用的语言两个层面。语言与言语的分别在先秦人那里是通过名称之辨而展开的。“名宜属彼,称宜属我”是先秦思想的一个重要命题,它在《尹文子》中就已经出现;王弼把它表述为:“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乎我。”(《老子指略》)名并不是人为的创造与约定,而是出于对象的本性,它包含着构成这一名本身的所有规定性;而称之所以可能,其根据则在于作为称谓行为主体的我。这一思想完全不同于希腊人对命名的理解。在《克拉底鲁篇》中,苏格拉底还没有对名谓与名谓行为进行区分,就把命名的根据建立在主体而不是对象身上了。而当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时,名与作为名谓行为的“可名”的区分已是其题中的应有之义了。
在先秦人看来,世界的发生经历了一个从无名到有名的过程。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他意在强调,天地未开辟时的“世界”乃是一个无名的世界,那里还没有天地万物的分别。既然没有分别,也就没有条理性与秩序性可言。因而,无名的世界乃是混沌无序的世界,它根本不是发生在此在意识中的那个万物森然的世界。而且,它还不能名之为“一”,因为,一作为形上学的概念,与数学中那个可以切分的表示数量的“一”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在意识中的发生而论,一必须建立在杂多中,只有在与杂多的并存中,它才能进入表象,成为直观与思维的对象。当我们说有多种多样的事物时,这恰恰是以这些事物在意识中作为一个整体的首先被经验到为前提的。相反的情形也同样成立。因而,在形上之学中,一不可能是无序的混沌本身,而只能是杂多的统一性。老子以象喻的方式指明,有名是万物之母,这一表达的要点是,名乃是杂多与一的母亲,只有在名的基础上,混沌世界才会彰显出条理与秩序,才能被分别、编码与归类。换言之,从混沌的无序到杂多的有序的转换,名起了关键的作用。在混沌中,“事物”由于不具有与它物的区别,还没有获得自身的规定性,因而还不是这个事物自身。《庄子·齐物论》说的“物谓之而然”就可以由此而获得说明。要指出的是,整个混沌都在意识的领域之外,除了它是混沌以外,意识对它一无所知。皮亚杰关于儿童思维从混沌思维到有序思维的过渡以及语言在这一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的科学成果,进一步揭示了儿童主观世界的发生过程,也为老子思想的上述解读提供了参照坐标与合理性论证。
“道生一”意味着杂多的生成,但这里的问题是,老子所谓“生”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才能获得解释上的合法性。要警惕的无疑还是那种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侵袭。把道理解为一的原因,并认为道生一犹如母产子那样,是一物从另一物中的脱离而后自成一物的观念,就是这种侵袭的结果。因为这种观念乃是将理念纳入实体层面而加以思维。通常所说的原因只是实体间的关系,它总是包含着时空与质料的规定,只有在与结果保持着哪怕是极为短暂的时间间隔时,它才能维护因果性本身的先后相继的规定性。然而,道与一之间绝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道必然地彰显为一种不可进行数学分割的统一性,而这种统一性也只有通过道才能变得可以理解。因此,道在一中显现自身,“道生一”绝不能是一从道中产出,这里的“生”毋宁是虚性意义的使存有。
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另一种颠覆是把道视为混沌的观点,这种观点直到现在还极有势力,它还想当然地从《老子》本文中寻求所谓的支援。《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象帝之先”等等在被做了断章取义的理解后,恰好能够满足这种寻求支援的意愿。从逻辑上看,混沌世界既然是宇宙还未分化的状态,也即自在的前宇宙状态,那么它就必须存在于时间的区间内。而道则是形而上的,它与时间无有关涉,更主要的是,道有着明确的条理,而混沌则是敌视任何条理的。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等等显然是以形容、譬喻形式出现的虚性言述。老子借以表达的是,天地人物都内含着时空的规定,而道则在逻辑上先于时空,它与时空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畛域。因而,将道视同于混沌实质上是不同畛域在思维中混淆的结果。道在形上之学中的原初性与混沌在自然—物理之学中的开端性乃是互不相关的两件事情。
《淮南子·原道训》所说的“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对老子思想是极具阐释性的。在这里,道、一、万物处在同一平列层面的思想得到了强调,三者的出现并不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一是杂多之一,杂多是一之杂多。更主要的是,道在这里完全脱离了那种物化的理解,而是展开为“一立而万物生”本身。道不再对质料负责,也无须在质料中寻求自己,而那种把道维系于质料的意见则是它自身通向形上之途的羁绊。道在这里成了万物所由之路,在万物遵道而行的过程中,“一”作为万物的统一性也就自然地呈现了。因而,老子所说的生本质上具有无为性,是一种不生之生。老子对此反复强调,如第十章所说的“(道)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就可以从这个层面获得理解。王弼更明确地把这个思想表述为:“(道)不塞其原,则物自生,何功之有?不禁其性,则物自济,何为之恃?”(《老子注》第十章)道的无为恰恰给物的自为提供了依据。道之生物,也就是物之自生、自成、自由、自宰。因而在形上之学中,所有的存在都处在同一的平列层面上,道并不比物更为终极,本体也不比客形更为高明,所有的存在都可以在自己的性分内发挥致极。
二
从无序的混沌到有序的杂多,对于自然—物理学来说,宇宙的发生在此已经完成。但形上学所理解的宇宙的发生则与此在息息相关,它首先指向的是自在的事物转化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也即为我之物的过程。因而,自然—物理学所提供的结论只能成为形上学借以展示自身的开端。显然,老子把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视为一个逻辑的、而非时间的过程,并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既以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这里的“一”是自在的事物所具有的秩序性与统一性,切不可与下文的“二”、“三”等同看待,因为后者是可以加减、计算的数学概念。老子之所以用“一”这个概念,无非是强调他关于三个阶段的描述具有很大的概括性。为了准确地展开这一过程,我们可以把自在的杂多及其统一性假设为X,当然要声明的是,自在之物本身具有不可假设性,这里只是出于理解的方便。下述对X的分析一下子把我们导入形上学的那个古老主题也即词与物的关系中去。
X是自在之物,这一表达意味着X不能构成想象、理解与思维的对象,也不能是名言所及的结果。换言之,它位于任何主体性分辨之前。然而,吊诡(paradox)的是,人类言语行为似乎具有一种侵略、扩张的本性,那不可假设的X在这里还是被我假设了。事实上,正是通过对言语行为所运用的语言的体验,X进入到了此在的世界中。然而,要追问的是,X与对X的言说(设为X1)是同一的吗?显然X1生存在语言中,可以成为思维的对象,这就使其摆脱了自在性。因而,结论是X不等于X1,X与X1构成了两种不同的存在。然而,恰恰在这里,更为吊诡的事情发生了。当X与X1被意识为两种存在时,X与X1发生了关联,这种关联是通过语言而实现的,其实质是X转换为X1的所指,它与X1发生了一种对应,也即所谓与所以谓的对应。按照《墨子·经说上》所说的“所谓,名也;所以谓,实也”,X与X1成了名与实的关系。然而,成为老子反思对象的正是把语言视为能指,把事物等同于所指的那样一种意见。老子追问道,当X与X1发生了关联,成为X1的所指时,X还是它自身吗?显然这里的X作为所指,已经进入了此在的主体性分辨之域,与那自在的X已经不是同一个存在,我们可以命名为X2。自在的X转化为名在的X1,又衍化为实在的X2,它就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更确切的说,成为此在所经验(意识、直观与思维)到的事物。
此在所经验到的事物既不是这一事物自身,也不是语言中这一事物的名在,而是这一名在所指向的那个实在。实在是与名在相对应的存在,只有在语言现象中,在被意指的东西的观念状态中,作为此在经验中的事物也即实在才变得可以理解。正是在此意义上,事物是语言的儿子,语言是事物的母亲。事物只有经由自在转化为名在,又由名在衍生为实在,而后才能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对于形上之学来说,它不是一个结论,而是作为一个事件或事态而存在的,它是日常生活的真实,反映的是日常此在所处的状态,这一状态使此在处于一种被遮蔽的危险中(下文对此还要予以阐明)。自然—物理之学也可以把它作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并自满于发现了一个一般的真理。但是,自然—物理学在这个所谓的真理面前也就停止了活动,转而去它处寻求另外的真理去了。然而在形上学那里,真理不是某一个结论,任何具体的结论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或事态;而且,任何事件与事态都不是终结性的,而是处于未完成的状态之中。形上之学就是要在这些事件与事态中表现自身,从而表明自己与生活世界的亲缘关系。换言之,形上之学作为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事业”,它总是在对日常生活(意识、观念与态度)的反思中显现自己的存在。
既然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此在所经验到的只是作为语言的儿子的实在,而不是事物的在其本身,那么真实的事物自身在此在的视域中也就隐匿了。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三一”句的真正蕴含在于昭示此在所处的危险状态,老子告诫我们,这种危险来自这样一种观念,也即把语言所指的实在看成是那个事物自身。这样我们就无意于去倾听自在事物的自身的“言说”,从而忽视了事物有一种自身的存在。而我们依赖自身的表象、观念与计算能力对它的任意设定与建构,由于没有倾听它自身的述说,而成为一种强力,早晚会遭到它的报复与抗议。而对于真实的物自身,我们除了保持沉默,还能说些什么呢?但白居易在其《读老子》中诘难道:“言者不知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作五千文?”这也是一般人对老子的责难。但在我看来,除了表明他(们)与老子及形上之学本身的隔膜外,这一责难又能说明什么呢?老子本人无疑可以反击道:“对于物自身包括无名的道,难道我说过什么吗?”的确,老子在这方面始终保持着沉默,这种沉默给后人留下了驰骋任意表象与专横意志的广阔空间,然而恰恰是驰骋者本人在感受着自身与老子、与形上之学的愈来愈深远的距离感与陌生感。
那么,老子以及形上之学所能言说的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或事态,这些事件或事态是此在自身的经验(意识、思想与观念)。因而,不是物自身也不是道本身,而是此在对物自身、对道本身的经验以及这种经验本身,才是老子所言说的东西,才是形上之学展示自身的场所。而这种对人类自身经验的思与说总是以否定的、负的方式把我们导向一种“道说”,它的基本表达方式是:对于道,我们不能或不该这样或那样去说。对那不能也不该说的,我们应该保持沉默,我们的思与说应该有一个界限。这就是先秦人反复思考的“知有所止”的问题。老子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老子》第三十二章)这就是说,名言一旦产生,此在就必然面临着知止的问题,它实质上是此在对自身有限性的沉思。然而,正是这种沉思,构成了形上之学特有态度的起源。
在德国思想家那里,形上之学的那种不同于自然—物理学的特有态度获得了明确的经典表述。这就是,“观察事物的本质无非就是观察我们自身精神的本质”(莱布尼茨)、“一切意识都是自我意识”(黑格尔)、“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伽达默尔)。正是这一态度,使晚年莱布尼茨“找到了使个别与普遍相通的问题的解法”,使老子发现了形上与形下之间的桥梁。于是,形上之学与自然—物理之学的区分最终不在于所探讨的对象,而是根源于此在自身。而且,对于此在而言,所有的自然—物理学的论题都可以转换为形上之学的言述。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与爱因斯坦的统一场理论究竟是形而上学,还是自然—物理学?迄今仍在争论之中,将来也不会有结果。我认为,应该对这种发问本身进行再发问。我发现,上述问题一旦与具体的此在关联起来,也就具有了可判定性。它们对于不同的此在,甚至对于不同时刻下的同一此在,既可以是形而上学的,也可以是自然—物理学的。试以哥德尔为例进行说明。从发现而不是构造的层面看思维,认为概念是不可变的、可变的只是对概念的知觉,这是哥德尔的观点。对于他来说,当这一观点揭示的乃是思维与概念自身的本质时,那么,它就是自然—物理学的;但当它只是他本人强烈渴望Sicherheit(确实与安全),渴望在人类心灵之外有个让人最终可以放心的终诉法庭的愿望的表达时,它就是形而上学的。在我看来,形而上学不是此在之外的一个静态的对象,而是一种动态的发生过程,它最终把此在导向自身的精神生命——自我生命的形而上的维形。也就是说,“形而上学”这一表达意味着自我精神从他者那里的一种返归运动。只有由此出发,老子说的“归根复命”、现代人所说的“家园之感”才能得到更为深刻而真切的理解与说明。因而,能否从自然—物理学走上形上学的道路,这是此在自己的事情。正是基于上述的理解,我认为,此在世界的发生过程在老子那里就不再仅仅是它自身,而是成为形上之学的发生,也即形上之学在此在身上如何被经验到的途径。而此在世界的发生为后者提供了一个借以表达自身的场所。
总之,怎样走上形上之途呢?这一发问曾经缠绕着“三一”学说,缠绕着老子以及先秦人,但在现时代它还能不能在日常此在那里再度遭遇到它自身呢?
《老子》第四十二章所探讨的“三一”问题曾经开通了汉民族进入形而上学的道路。但这一学说的真正的意蕴在现时代已经瓦解在那种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自以为是的解释中。这一事实意味着,汉民族遭遇着失去形上之学、沦为没有圣神的庙堂的危险。我所以不揣浅陋,冒昧地探讨老子思想中这一最为令人困惑的课题,正是出于对上述危险的经验。
一
“三一”问题被老子概括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就是有关这一问题的全部文本,它只是一个省略了思维过程的结论。当然,提及人们对它的解释,就必须征引紧跟在它后面的一句话,这就是,“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对于“三一”问题的流行处理正是借助于这后一句话来实现的。人们认为,“三一”学说的实质是一个宇宙如何发生的问题,它把这一发生的过程描述为这样一种图式:道生出了混沌的元气,元气又分判为阴、阳二气,接着阴、阳和合而成冲气,最后由冲气产生了万物。这种解释在结构上可以标示如下:
阳气
道→元气冲气→万物
阴气
其特点是,把“万物负阴”句视为对“三一”句的解释与申说,于是二者便不是平列的互补关系,道与气也不再分属条理与质料。在这里,道不再对质料的条理、秩序与结构负责,而是被视为构成性的质料始源本身,只不过它比元气更为原始。道、气、万物不是处在相互包含的同一平列层面上,也即不是阴阳中有道、道呈现在万物之中,而是三者表现为同一时间流程中的先后替代,例如道生出了元气,元气便与道发生了分离,或者道本身消亡,或者与气处在了不同的空间中,成为在万物之外的不同实在。
上述解释实质上是把形之上学的言述代换为自然—物理学的命题。它没有意识到,只要将道生万物放置在时间行程或空间处所中,道就会获得形而下的物化处理,上述代换就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解释之所以能够发生,是由于将道等同于元气也即视为质料性始基的强大思想背景。在汉魏南北朝,道教对道的界定一般都是“道,气也”,这个定义最初见于南北朝后期的《三破论》与《养生经》等,但从《想尔注》和《老君音诵诫经》等的“道气”概念中,已经可以看出把道与(元)气视为同一性的主张。此外,汉代思想专注于自然—物理学意义上的宇宙的演化过程,其特点是把元气视为构成万物的本原,这样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无疑为对老子形上学的物理学解释提供了方便。在某种意义上,对“三一”学说的流行性解释是汉唐思想在学说解释上历史前置的结果。必须认识到它对形上之学所具有的颠覆性。
当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时,万物与阴阳在空间上的同一以及在质性上的分别已经被意识到了。但是对“三一”句的宇宙生成论的解释根本无视于道、阴阳、万物之间的不离不杂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它还会滋生出如下的问题,也即,究竟在什么意义上,在什么层面上,“三一”句还是一个纯粹形上学的论题?老子区分为道(形而上学)与为学(自然—物理学),的确是既具前瞻性,又具防御性的。他似乎已经预见到形上之学总是面临着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僭占与遮蔽。这似乎是形上之学自身的不可避免的宿命。因而,形上之学在展示自身时,总是以对为道与为学之畛域的划分为始点的。尽管道总是遭受着为学的遮蔽,尽管这种遮蔽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造成的,然而,对道是什么的发问与思考在汉文化的历史中一直没有中断过。道在思想中的呈现而不是设定与构造,也即是形上之学本身的发生,对道的关切实质上也即是对形上之学的关切。形上之学应当成为什么,以及当以何种方式来表明自身呢?在我看来,只有这一提问,才切中了老子的第一关切。
老子充分意识到,“三一”学说恰恰是形上之学表达自身并把自身与那种自然—物理之学加以区别的最佳场所。因而,他把“负阴而抱阳”句紧置在“三一”句之后,这无疑易于导向一重鲜明的对比。更为主要的是,自然—物理学所要集中讨论的命题一旦沐浴在形上之学的光辉中,它又将是怎样的呢?在对发生论中阴阳与万物的纵向的、不相与的关系作了平列的、相互包含的理解之后,问题的实质也就很清楚了。显然,成为形上学关注对象的并不是自然—物理的宇宙的力学形成过程,而是世界在此在(Dasein)身上如何发生,也即如何被经验到的过程。正是这种不同的关切指向,显示了为道与为学的内在分野。老子进一步把上述问题转换为,自在的事物如何才能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而且他坚信这两种发问在内容上的同一性。老子的回答是,名言在此在世界(的秩序和结构)的建构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尽管这一回答所遵循的思维过程却是由庄子和王弼提供的,但这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思想只是发现与经验,谁是作者在这里却是次要的。
耐人寻味的是,无论是庄子还是王弻,对“三一”思想的展开都不取气化论的理路,而是从语言的层面入手,这无疑暗合老子从道与名的关联方式切入形上之学的思路。
既以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为是而有畛也。(《庄子·齐物论》)
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已谓之一,岂得无言乎?有言有一,非二如何?有一有二,遂生乎三,从无之有,数尽乎斯。过此以往,非道之流。(王弼《老子注》第42章)
庄子和王弼所说的言包括作为说话行为的言语与说话行为所运用的语言两个层面。语言与言语的分别在先秦人那里是通过名称之辨而展开的。“名宜属彼,称宜属我”是先秦思想的一个重要命题,它在《尹文子》中就已经出现;王弼把它表述为:“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乎我。”(《老子指略》)名并不是人为的创造与约定,而是出于对象的本性,它包含着构成这一名本身的所有规定性;而称之所以可能,其根据则在于作为称谓行为主体的我。这一思想完全不同于希腊人对命名的理解。在《克拉底鲁篇》中,苏格拉底还没有对名谓与名谓行为进行区分,就把命名的根据建立在主体而不是对象身上了。而当老子说“名可名,非常名”时,名与作为名谓行为的“可名”的区分已是其题中的应有之义了。
在先秦人看来,世界的发生经历了一个从无名到有名的过程。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他意在强调,天地未开辟时的“世界”乃是一个无名的世界,那里还没有天地万物的分别。既然没有分别,也就没有条理性与秩序性可言。因而,无名的世界乃是混沌无序的世界,它根本不是发生在此在意识中的那个万物森然的世界。而且,它还不能名之为“一”,因为,一作为形上学的概念,与数学中那个可以切分的表示数量的“一”有着本质的区别。就在意识中的发生而论,一必须建立在杂多中,只有在与杂多的并存中,它才能进入表象,成为直观与思维的对象。当我们说有多种多样的事物时,这恰恰是以这些事物在意识中作为一个整体的首先被经验到为前提的。相反的情形也同样成立。因而,在形上之学中,一不可能是无序的混沌本身,而只能是杂多的统一性。老子以象喻的方式指明,有名是万物之母,这一表达的要点是,名乃是杂多与一的母亲,只有在名的基础上,混沌世界才会彰显出条理与秩序,才能被分别、编码与归类。换言之,从混沌的无序到杂多的有序的转换,名起了关键的作用。在混沌中,“事物”由于不具有与它物的区别,还没有获得自身的规定性,因而还不是这个事物自身。《庄子·齐物论》说的“物谓之而然”就可以由此而获得说明。要指出的是,整个混沌都在意识的领域之外,除了它是混沌以外,意识对它一无所知。皮亚杰关于儿童思维从混沌思维到有序思维的过渡以及语言在这一过程中的决定作用的科学成果,进一步揭示了儿童主观世界的发生过程,也为老子思想的上述解读提供了参照坐标与合理性论证。
“道生一”意味着杂多的生成,但这里的问题是,老子所谓“生”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才能获得解释上的合法性。要警惕的无疑还是那种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侵袭。把道理解为一的原因,并认为道生一犹如母产子那样,是一物从另一物中的脱离而后自成一物的观念,就是这种侵袭的结果。因为这种观念乃是将理念纳入实体层面而加以思维。通常所说的原因只是实体间的关系,它总是包含着时空与质料的规定,只有在与结果保持着哪怕是极为短暂的时间间隔时,它才能维护因果性本身的先后相继的规定性。然而,道与一之间绝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道必然地彰显为一种不可进行数学分割的统一性,而这种统一性也只有通过道才能变得可以理解。因此,道在一中显现自身,“道生一”绝不能是一从道中产出,这里的“生”毋宁是虚性意义的使存有。
来自自然—物理之学的另一种颠覆是把道视为混沌的观点,这种观点直到现在还极有势力,它还想当然地从《老子》本文中寻求所谓的支援。《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象帝之先”等等在被做了断章取义的理解后,恰好能够满足这种寻求支援的意愿。从逻辑上看,混沌世界既然是宇宙还未分化的状态,也即自在的前宇宙状态,那么它就必须存在于时间的区间内。而道则是形而上的,它与时间无有关涉,更主要的是,道有着明确的条理,而混沌则是敌视任何条理的。老子所说的“有物混成”等等显然是以形容、譬喻形式出现的虚性言述。老子借以表达的是,天地人物都内含着时空的规定,而道则在逻辑上先于时空,它与时空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畛域。因而,将道视同于混沌实质上是不同畛域在思维中混淆的结果。道在形上之学中的原初性与混沌在自然—物理之学中的开端性乃是互不相关的两件事情。
《淮南子·原道训》所说的“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对老子思想是极具阐释性的。在这里,道、一、万物处在同一平列层面的思想得到了强调,三者的出现并不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一是杂多之一,杂多是一之杂多。更主要的是,道在这里完全脱离了那种物化的理解,而是展开为“一立而万物生”本身。道不再对质料负责,也无须在质料中寻求自己,而那种把道维系于质料的意见则是它自身通向形上之途的羁绊。道在这里成了万物所由之路,在万物遵道而行的过程中,“一”作为万物的统一性也就自然地呈现了。因而,老子所说的生本质上具有无为性,是一种不生之生。老子对此反复强调,如第十章所说的“(道)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就可以从这个层面获得理解。王弼更明确地把这个思想表述为:“(道)不塞其原,则物自生,何功之有?不禁其性,则物自济,何为之恃?”(《老子注》第十章)道的无为恰恰给物的自为提供了依据。道之生物,也就是物之自生、自成、自由、自宰。因而在形上之学中,所有的存在都处在同一的平列层面上,道并不比物更为终极,本体也不比客形更为高明,所有的存在都可以在自己的性分内发挥致极。
二
从无序的混沌到有序的杂多,对于自然—物理学来说,宇宙的发生在此已经完成。但形上学所理解的宇宙的发生则与此在息息相关,它首先指向的是自在的事物转化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也即为我之物的过程。因而,自然—物理学所提供的结论只能成为形上学借以展示自身的开端。显然,老子把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视为一个逻辑的、而非时间的过程,并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既以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这里的“一”是自在的事物所具有的秩序性与统一性,切不可与下文的“二”、“三”等同看待,因为后者是可以加减、计算的数学概念。老子之所以用“一”这个概念,无非是强调他关于三个阶段的描述具有很大的概括性。为了准确地展开这一过程,我们可以把自在的杂多及其统一性假设为X,当然要声明的是,自在之物本身具有不可假设性,这里只是出于理解的方便。下述对X的分析一下子把我们导入形上学的那个古老主题也即词与物的关系中去。
X是自在之物,这一表达意味着X不能构成想象、理解与思维的对象,也不能是名言所及的结果。换言之,它位于任何主体性分辨之前。然而,吊诡(paradox)的是,人类言语行为似乎具有一种侵略、扩张的本性,那不可假设的X在这里还是被我假设了。事实上,正是通过对言语行为所运用的语言的体验,X进入到了此在的世界中。然而,要追问的是,X与对X的言说(设为X1)是同一的吗?显然X1生存在语言中,可以成为思维的对象,这就使其摆脱了自在性。因而,结论是X不等于X1,X与X1构成了两种不同的存在。然而,恰恰在这里,更为吊诡的事情发生了。当X与X1被意识为两种存在时,X与X1发生了关联,这种关联是通过语言而实现的,其实质是X转换为X1的所指,它与X1发生了一种对应,也即所谓与所以谓的对应。按照《墨子·经说上》所说的“所谓,名也;所以谓,实也”,X与X1成了名与实的关系。然而,成为老子反思对象的正是把语言视为能指,把事物等同于所指的那样一种意见。老子追问道,当X与X1发生了关联,成为X1的所指时,X还是它自身吗?显然这里的X作为所指,已经进入了此在的主体性分辨之域,与那自在的X已经不是同一个存在,我们可以命名为X2。自在的X转化为名在的X1,又衍化为实在的X2,它就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更确切的说,成为此在所经验(意识、直观与思维)到的事物。
此在所经验到的事物既不是这一事物自身,也不是语言中这一事物的名在,而是这一名在所指向的那个实在。实在是与名在相对应的存在,只有在语言现象中,在被意指的东西的观念状态中,作为此在经验中的事物也即实在才变得可以理解。正是在此意义上,事物是语言的儿子,语言是事物的母亲。事物只有经由自在转化为名在,又由名在衍生为实在,而后才能成为此在世界中的事物。对于形上之学来说,它不是一个结论,而是作为一个事件或事态而存在的,它是日常生活的真实,反映的是日常此在所处的状态,这一状态使此在处于一种被遮蔽的危险中(下文对此还要予以阐明)。自然—物理之学也可以把它作为一个一般性的结论,并自满于发现了一个一般的真理。但是,自然—物理学在这个所谓的真理面前也就停止了活动,转而去它处寻求另外的真理去了。然而在形上学那里,真理不是某一个结论,任何具体的结论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或事态;而且,任何事件与事态都不是终结性的,而是处于未完成的状态之中。形上之学就是要在这些事件与事态中表现自身,从而表明自己与生活世界的亲缘关系。换言之,形上之学作为黑格尔所说的“思维事业”,它总是在对日常生活(意识、观念与态度)的反思中显现自己的存在。
既然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此在所经验到的只是作为语言的儿子的实在,而不是事物的在其本身,那么真实的事物自身在此在的视域中也就隐匿了。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三一”句的真正蕴含在于昭示此在所处的危险状态,老子告诫我们,这种危险来自这样一种观念,也即把语言所指的实在看成是那个事物自身。这样我们就无意于去倾听自在事物的自身的“言说”,从而忽视了事物有一种自身的存在。而我们依赖自身的表象、观念与计算能力对它的任意设定与建构,由于没有倾听它自身的述说,而成为一种强力,早晚会遭到它的报复与抗议。而对于真实的物自身,我们除了保持沉默,还能说些什么呢?但白居易在其《读老子》中诘难道:“言者不知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君是知者,缘何自作五千文?”这也是一般人对老子的责难。但在我看来,除了表明他(们)与老子及形上之学本身的隔膜外,这一责难又能说明什么呢?老子本人无疑可以反击道:“对于物自身包括无名的道,难道我说过什么吗?”的确,老子在这方面始终保持着沉默,这种沉默给后人留下了驰骋任意表象与专横意志的广阔空间,然而恰恰是驰骋者本人在感受着自身与老子、与形上之学的愈来愈深远的距离感与陌生感。
那么,老子以及形上之学所能言说的究竟是什么呢?这就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件或事态,这些事件或事态是此在自身的经验(意识、思想与观念)。因而,不是物自身也不是道本身,而是此在对物自身、对道本身的经验以及这种经验本身,才是老子所言说的东西,才是形上之学展示自身的场所。而这种对人类自身经验的思与说总是以否定的、负的方式把我们导向一种“道说”,它的基本表达方式是:对于道,我们不能或不该这样或那样去说。对那不能也不该说的,我们应该保持沉默,我们的思与说应该有一个界限。这就是先秦人反复思考的“知有所止”的问题。老子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老子》第三十二章)这就是说,名言一旦产生,此在就必然面临着知止的问题,它实质上是此在对自身有限性的沉思。然而,正是这种沉思,构成了形上之学特有态度的起源。
在德国思想家那里,形上之学的那种不同于自然—物理学的特有态度获得了明确的经典表述。这就是,“观察事物的本质无非就是观察我们自身精神的本质”(莱布尼茨)、“一切意识都是自我意识”(黑格尔)、“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伽达默尔)。正是这一态度,使晚年莱布尼茨“找到了使个别与普遍相通的问题的解法”,使老子发现了形上与形下之间的桥梁。于是,形上之学与自然—物理之学的区分最终不在于所探讨的对象,而是根源于此在自身。而且,对于此在而言,所有的自然—物理学的论题都可以转换为形上之学的言述。牛顿的绝对时空观与爱因斯坦的统一场理论究竟是形而上学,还是自然—物理学?迄今仍在争论之中,将来也不会有结果。我认为,应该对这种发问本身进行再发问。我发现,上述问题一旦与具体的此在关联起来,也就具有了可判定性。它们对于不同的此在,甚至对于不同时刻下的同一此在,既可以是形而上学的,也可以是自然—物理学的。试以哥德尔为例进行说明。从发现而不是构造的层面看思维,认为概念是不可变的、可变的只是对概念的知觉,这是哥德尔的观点。对于他来说,当这一观点揭示的乃是思维与概念自身的本质时,那么,它就是自然—物理学的;但当它只是他本人强烈渴望Sicherheit(确实与安全),渴望在人类心灵之外有个让人最终可以放心的终诉法庭的愿望的表达时,它就是形而上学的。在我看来,形而上学不是此在之外的一个静态的对象,而是一种动态的发生过程,它最终把此在导向自身的精神生命——自我生命的形而上的维形。也就是说,“形而上学”这一表达意味着自我精神从他者那里的一种返归运动。只有由此出发,老子说的“归根复命”、现代人所说的“家园之感”才能得到更为深刻而真切的理解与说明。因而,能否从自然—物理学走上形上学的道路,这是此在自己的事情。正是基于上述的理解,我认为,此在世界的发生过程在老子那里就不再仅仅是它自身,而是成为形上之学的发生,也即形上之学在此在身上如何被经验到的途径。而此在世界的发生为后者提供了一个借以表达自身的场所。
总之,怎样走上形上之途呢?这一发问曾经缠绕着“三一”学说,缠绕着老子以及先秦人,但在现时代它还能不能在日常此在那里再度遭遇到它自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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