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命”与“时命”:孔子天命观新论

内容提要:孔子相信天命对于人事具有主宰意义,认为德由天赋,天人之间存在良性互动,人通过德性可以致福,其理论本质为德命或德福一致说。然而孔子落寞的一生却成为最好的反证:现实中人的德性善恶与其命运臧否之间并无必然关联。由此导致孔子之后儒家天命现发生重大转变,即由原来肯认德福一致的“德命观”转而为坚持德福未必一致的“时命观”。
关 键 词:先秦  儒家  天命观  德命  时命
 
对孔子的思想来说,天命观是理解、把握其核心要义必不可缺的一环。然而近代以来,学界对“天”的诠释普遍存在问题:学者通常习惯于分割“天”的不同意涵,将其分疏为数个不同面向,其中冯友兰先生的做法最为典型,认为“天有五义”,包括“物质之天”、“主宰之天”、“命运之天”、“自然之天”与“义理之天”,[1]此后大量学者沿用这一范式。[2]这一分类法渊源有自,[3]它固然有助于人们理解“天”概念的多重内涵,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首先,其划分未必恰当。如“物质之天”与“自然之天”如何区别?“主宰之天”与“命运之天”、“义理之天”又可否分为两截?其次,以此理路将不同对象的观点界定为其中某一个意涵过于简单、武断,而将同一个对象的观念分为几个面向又难免割裂其统一性,有离析之虞。最后,容易忽视其前后变化。


以孔子思想中的“天”的概念为例,学界通常将其解读为自然之天、主宰之天与义理之天,但正如赵法生先生所说:“仅仅机械地将孔子的天解剖为自然之天、义理之天、命运之天和主宰之天而忽视其内在的统一性,则会导致对于孔子天的观念的人为肢解,孔子信仰的真精神则会在这种肢解的过程中遗失殆尽。”[4]此外,学者通常缺乏对孔子天命观的“历时性”分析。事实上,孔子天命观的前后变化相当明显。在孔子身后,儒家天命观更是产生一巨大变化:对儒家后学而言,孔子自身的“德命不一”使得传统天命观面临重大挑战,而这也是儒家天命观从“德命观”转向“时命观”的重要契机。因而本文将孔子思想中的“天”作为一整体对待,进而动态分析孔子天命观的前后转变及其对之后儒家天命观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一、孔子思想中“天”的意涵
 
孔子意象中的天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决定文明兴衰。孔子拘于匡时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史记·孔子世家》)公伯寮向季孙毁谤子路,孔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可见孔子认为道之或行或废取决于天命,而非公伯寮所能为。基于对天命的确证,孔子认为周文必能存续,而他本人则担当着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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