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精神及其价值的现代透视

作者:邵汉明

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创立的儒学即被称之为“显学”。汉以后,儒学取得“国家意识”的合法身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儒学对中国社会之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的形成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儒家文化构成中国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要了解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要构建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就必须对儒家文化的基本精神及其现代价值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总体的把握。

和谐意识与和平发展

儒家文化中的和谐意识包涵天人关系的和谐与人际关系的和谐两层意思。关于天人关系的和谐,儒家提倡“天人合一”。孔子主张寓天道于人道之中,要在人道的统一性中见出天道的统一性。因此,他既讲“天知人”,把天拟人化、道德化;又讲“人知天”,强调人在天命面前不是被动的。孟子把天和人的心性联系起来,主张“尽心”而“知性”,“知性”而“知天”,以人性为中介将天和人沟通和统一起来。关于人际关系的和谐,儒家提倡“中庸”。“中庸”也称“中和”、“中行”、“中道”,都是同样的意思,即“和而不同”与“过犹不及”。所谓“和而不同”,说的是对一件事情有否有可,该肯定的肯定,该否定的否定。这是合乎辩证法的和同观的。所谓“过犹不及”,说的是凡事都有一个界限和尺度,达不到或超过这个界限和尺度都不可取。“和而不同”与“过犹不及”的实质乃是强调矛盾的统一与均衡,强调通过事物之度的把握以获得人际关系的和谐,避免和克服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国家、民族之间的对立和冲突。

当今的时代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和平与发展既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和谐,也离不开人际关系的和谐。小至家庭,大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都是同样的道理。可以想象,如果片面照搬西方的“戡天”思想而对自然进行掠夺性开发,其结果只会破坏自然生态的平衡,并最终招致大自然的惩罚和报复。
人本意识与对人的尊重

所谓人本意识,也就是尊重人和推崇人,宏扬人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和主体独立自觉的价值。而这也正是儒家所津津乐道和汲汲追求的东西。无疑,儒家不像西方文艺复兴时代的思想家那样,突出人的个性自由与解放和个体的独立与发展。但这只是相对而言,第一,儒家并没有完全抹煞人的个体主体的作用与价值,抹煞人的个体主体的独立性与主动性。孔子说“为仁由己”,仁的境界的实现要靠自己的努力;又说“己欲立立人,己欲达达人”,认为“立人”、“达人”要以“己立”、“己达”为前提。孟子说“道惟在自得”,求道没有别的途径,全靠自身的修行和体悟。这都是对人的个体主体的独立性和主动性的肯定。第二,主体理应包括个体主体和类主体,主体意识应包括个体主体意识和类主体意识。就类主体和类主体意识来说,儒家不仅不曾忽略,相反却是十分看重的。一方面,儒家从人性的普遍性出发,把人看成是一种社会性的类存在,作为类存在,人在自然、宇宙中居于特殊的位置。另一方面,儒家立足于人的家庭血缘关系,以人伦世界、人伦社会为人的生存发展的根本依托,故而人的社会价值或类主体价值较之人的自我价值或个体价值更重要。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儒家强调“人贵物贱”,认为人类有着不同于其他事物的高明高贵之处,具有其他事物无法比拟的价值;强调“民为邦本”,认为人民构成国家政治的基础,只有基础牢固,国家的安宁才有保障,国家的发展才有可能;强调“民贵君轻”,认为人民、国家、君主的重要性,人民是第一位的,天下之得失取决于民心之向背。

儒家的人本意识突出人的主体性,主张把人当人来看待,提倡重视民意,与民同乐,这是尊重人性尊重人的体现,也是古代民主思想的萌芽。固然,儒家的人本或民本思想不同于近代西方的民主思想,人本或民本观念是通过对人性的肯定来论证人格尊严,民主观念是通过对人权的肯定导出人格平等。人性与人权、民本与民主具有相通性,但不能等同。不过,人本或民本思想仍然可以成为民主思想的基础。我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有必要从儒家的人本或民本思想中吸取有益养分。

忧患意识与责任承担

忧患意识是一种特殊的意识,是指人们从忧患境遇的困扰中体验到人性的尊严和伟大及其人之为人的意义和价值,并进而以自身内在的生命力量去突破困境、超越忧患的心态。儒家文化所体现的忧患意识亦正是他们通过对忧患境遇的深刻体验而孕育出来的宏扬人性尊严和人生价值、提升主体人格和精神境界的特殊心态。它包涵悲天悯人和承担责任两层意义。所谓悲天悯人说的是,孔孟之所忧所患绝非所谓感性物质生活的匮乏和个体生存发展上的苦困,而主要是内在精神生活的缺憾和人类群体生存发展上的苦困;绝非一己之功利得失,而主要是人类群体之幸福和理想的实现,是物我对立、人我对立的取消。所以当现实的苦困缠绕个人与众生之际,当天人合一的境界和人我和谐的秩序被打破之时,孔孟自然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产生一种深沉的悲情悲愿和无限的同情之心,孟子称之为“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所谓承担责任即是在悲天悯人的基础上所引发的自我关怀和群体关怀。自我关怀表现为谋求主体道德生命的提升;群体关怀表现为谋求江山社稷的长治久安,正如《易传》所说:“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总之,悲天悯人的同情心是责任感得以生发的直接契机,承担苦困的责任感则是同情心的必然升华,二者共同构成儒家忧患意识的有机内涵。

儒家的忧患意识对历代仁人志士胸怀天下、奋发进取、为理想而不懈追求传统的形成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即便在今天,人们仍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在严峻的现实挑战面前,我们尤其需要有孔孟儒家那样强烈而深沉的忧患意识和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去扛起时代的重任,消除民族的和人类的危机,由忧患而最终超越忧患,实现人类的崇高理想。

道德意识与文明进步

与道家崇尚自然的传统不同,儒家的传统是崇尚道德。儒家充分意识到道德对于社会和人生的重要性。首先,有无德行构成人们人格评价的直接依据。一个人如若没有崇高的道德,即使贵为王侯,也得不到万民敬重;反之,有了崇高道德,即使穷困潦倒,也能得到万民称颂而名垂千古。其次,道德还是人们设身处地的行为准则。儒家认为仁义之心是人之生命的根本,失去仁义之心也就等于丧失生命之根本。因此,他们强调做事要从仁义出发,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哪怕与人相处也要有所选择,要与有仁义之心即有道德的人相处。再次,道德构成文化教育的中心内容。儒家重视教育,但他们所论教育主要不是知识教育,而是伦理教育,如何做人的教育,儒家的愿望是通过道德教化以造就志士仁人的理想人格。最后,道德也是国家兴衰存亡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与这个国家上至国君、下至百姓的道德状况、道德水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仁义存则存,仁义亡则亡。

儒家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崇尚道德的传统,而严格说来,道德意识与法治意识并不矛盾。一个具有高度道德修养和道德自觉的人,也就是一个奉公守法的人,他在从事经济活动中自然能做到诚实守信。因此,我们认为,尽管儒家所论道德,它的那一套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不一定都切合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但中国作为文明之邦,在发展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崇尚道德的优良传统却万万不能舍弃。

力行意识与实践品格

在儒家看来,和谐境界的实现,人本精神的高扬,忧患境域的摆脱,道德素养的提升,无一能够离开人们投身现实、奋发进取的努力和作为。因此,儒家经典大多强调力行,儒家人物大多是力行主义者。孔子云:“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也”。意思是说,作为有理想有抱负的知识分子,当有无穷责任、无穷事业,当走向社会、服务于社会,否则,贪图安逸,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就是“士”的耻辱,就不配当一个知识分子。道德修养或道德实践即通过修身或自我改造以达其“内圣”目标;社会政治实践即通过事功或社会改造以达其“外王”目标。“内圣”有赖于“立德”,即注重人的自我身心修养以挺立道德人格;“外王”有赖于“立功”,即在社会上成就一番大事业以挺立政治人格。所以《大学》在强调“修身齐家”的同时,紧接着便讲“治国平天下”,认为这两方面都很重要,不可偏废,所以儒家反对空谈,反对坐而论道,特别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易传》亦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要求人们去效仿天地运行的刚健风格,去直面现实,去改造自我和改造社会,而不畏任何艰难险阻;要求人们锲而不舍,知难而进,奋发进取,依靠主体的力量,通过主体的实践,完善自我,改进社会。

从中国历史来看,儒家文化所体现的务实倾向和刚健自强精神,对于中国历代优秀知识分子和仁人志士的爱国主义传统、追求真理的传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传统的形成,都起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而这种种优良传统在今天显然并没有过时,仍有赖于我们进一步去发扬光大。我们有理由从儒家的力行主张中获得有益的启示,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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