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概念的存在在王弼的析学体系中是以属性概念的形式存在的,即“无”是对“道”、“一”属性的说辞;第二,王弼在对“名”与“称”、“谓”的区分中,确立起其对“道”、“一”进行把握的方法论原则。至此通过我们的分析,我们可以从王弼所建立的本体论思想中进一步反思这样儿个在学术界值得商榷的问题:从理论上讲,王弼本体论析学第一层次的概念是“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的“理”,是“统之有宗,会之有元”的“宗”、“元”。即王弼认为“道”、“一”作为万事万物存在的秩序、条理,“道”是“理”;其作为万事万物的根据、根源,则是“宗”、“元”。所以,王弼的本体论思想是一个包含了理本论与气本论形态的本体论思想。而在王弼所谈到的“道”不可命名,只可称谓的在认识过程中建立本体论思想恰恰是心本论思想的内涵。所以,王弼的本体论思想是对中国占代传统析学本体论思想的合理的逻辑展开,体现的是中国古代析学本体观念心为一理的实在性、理为一理的实在性以及气为一理的实在性的这样一个“二位一体”性。所以,“道”、“一”所指的并不是最大的抽象、亦不是万物的共相,而应该在“二位一体”的结构中来理解“道”、“一”的真实性。对于此思想研究的忽视所导致的便是只见王弼思想之缺点,而不见其思想之优点;只见王弼思想的消极性,而不见王弼思想的积极性。从王弼论证问题的方式来看,我们可以得出其两点重要特征:第一,“唯理是从”的求真精神。从王弼对“名”、“称”概念区分的论证中可以看出王弼讨论问题的方式是具有概念分析法意义的方法。他所运用的方法不同于感性经验的归纳法,而是一种理性的、逻辑的方法,是在概念性的矛盾中寻求事物自身之理的研究方法,即“辩名析理”;第一,无“卫道士”风气的创新精神。在以“辩名析理”为方法,以“唯理是从”为追求的前提之下,王弼在对先贤所留下的文化资源的选择过程中,并没有标榜自己的学派属性,而是自觉的将其与现实生活中所面对的实际问题想结合,来阐述自己的具有创造性的学术观点。因此,对王弼思想乃至“魏晋玄学”时期的学派属性之“新道家”的定义并不是合理的。③从现实意义上讲,王弼本体论思想的宗旨便是为“崇本息末”、“存母守了”的“无为”政治服务的。在《老了指略》中,王弼讲到:“夫邪之兴也,岂邪者之所为乎?淫之所起也,岂淫者之所造乎?故闲邪在乎存诚,不在善察;息淫在乎去华,不在滋章……故不攻其为也,使其无心于为也;不害其欲也,使其无心于欲也。”(【3】P198)可见,王弼认为邪淫的避免要在于从根本上消除,反过来讲,即是要在“道”的制约之下对仁义礼智进行合理的使用。所以,王弼所讲的“无为”政治的根本立场并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相反,那些当时所谓的积极的、有为的政治立场因其并不是在“道”的制约下建立的,是一种对仁义礼智的形式化使用,才是真正消极的
。综上,无论是从学理意义上、研究方法意义上以及现实的意义上讲,王弼的本体论思想的根本指向都是“道”的真实存在性。那么,对于王弼本体论思想“贵无论”的概括,我们认为其并不是一种合理的表述
。
二、王弼的方法论和政治哲学
在方法论方面,王弼对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有所继承,善于运用对立的概念和辨名析理的方法阐述问题。请看他对有与无、动与静、一与多等对立统一概念的运用及其关系的阐释。
王弼为了论证“以君御民”的政治主张,便用一多关系论证“以寡治众”、“执一统众”的必然性。他说:“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老子》四十二章注)把“一”与“无”并称,“一”就是“无”,是万物的本源和归宿,自然便成了万物的统帅了。又说:“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老子》三十九章注)就是说“一”是数之始,物之极(本根),所以为万物之主。一和多是主从关系。
王弼论证宇宙间的一多关系,目的是为了引出社会人事的“以寡治众”、“以君御民”的道理。他说:“宗,万物之主也;君,万事之主也。”(《老子》七十章注)“故万物之生,吾知其主,虽有万形,冲气一焉。百姓有心,殊国异风,而王侯得一者主焉。以一为主,一何可舍。”(《老子》四十二章注)王弼认为,“以一为主”是宇宙间的“必由之理”、普遍规律,民必然要统一于君。
他说:“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观之,义虽博,则可以一名举也。”(《周易略例·明彖》)王弼就这样论证了“以君御民”、“执一统众”的天经地义,君权至上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王弼为了论证“无为而治”的思想抓住“静”与“动”这对对立的概念大加发挥。认为“以无为本”在动、静关系上就是以“静”为本,以动为末。他说:“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老子》十六章注)“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周易·复卦》注)“静则全物之真,躁则犯物之性。”(《老子》四十五章注)
王弼把静说成是本,是绝对的;把动说成是末,是相对的,但是他却因此引申出了“以静制动”、“以静治国”、“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王弼认为天地万物“以无为本”,是自然无为的,治理社会也应顺应自然,无为而治。
他说:“万物以自然为性,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不可执也。”(《老子》二十九章注)社会也是一样,长短不齐、尊卑等级是“自然之质”,不必人为的去改造它,“而造为之,故必败也。”(同上)他说:“自然之质,各有定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周易·损卦》注)
王弼认为与道家相比,儒、墨、名、法诸家“以动治国”的“人治”理论,都是“弃母用子”、“舍本逐末”的,都是“任名以号物”(《老子》三十二章注),“令物而赖威权也”(《老子》十七章注)。故主张“绝圣智”、“弃仁义”。“故绝圣智而后圣功全,弃仁义而后仁德厚。”(《老子指略》)
三、王弼的认识论
王弼认为,事物的本体的道是可以认识的,圣人的治世之道也是可以认识的。宇宙的本体道是无形无名“不宫不商,不温不凉”;圣人治世是“体道”的结果,故不偏不执自然无为。“道”虽不可言象,不可名状,但它在万有之中,以无形无为而成济万物。在政治上,崇本(道)息末,就是对自然规律(道)的具体认识和运用。
王弼的认识论集中表现在他对《周易》中的“意”、“象”、“言”三个概念关系的论述上。所谓“言”是指卦象的卦辞和爻辞的解释;“象”是指卦象;“意”是卦象表达的思想,即义理。
王弼指出,“言”、“象”、“意”三者之间是递进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通过“言”可以认识“象”;通过“象”可以认识“意”。但明白了意,就不要再执着于象;明白了卦象,就不要执着于言辞。
王弼认为,如果你执着于“言”,就得不到“象”。那“言”也不是产生于“象”并能说明“象”的“言”。如果执着于“象”,就得不到“意”。那“象”也不是产生于“意”并能说明“意”的“象”。因此,王弼认为,只有不执着于“言”,才能得“象”,只有不执着于“象”,才能得“意”。
总之,王弼的认识逻辑是:“言”生于“象”,而说明“象”;“象”生于“意”,而说明“意”。要得“意”,必须借助“言”、“象”,但又不能执着于“言”、“象”。执着于“言”、“象”,便得不着“意”。只有不执着于“言”、“象”,才能得到“意”。既然卦意(圣人之意)可以认识,那么世界的本体“道”也是可以认识的。因为“圣人的意”是“道”在社会方面的体现,也就是自然无为的治世之道。